长春不动产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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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办理
长春不动产登记办理指南 [查看全文]
更新时间:2023-03-13 18:56:07
办理条件

不动产是指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不动产登记是指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 根据规定,共有10类不动产权利需要办理登记:

集体土地所有权;

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

森林、林木所有权;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

海域使用权;

地役权;

抵押权;

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办理材料

一、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

1.申请书;

2.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附约定书及委托书(购房合同中附件7中有);

3.申请人身份证明:

4.询问笔录;

5. 营业执照、代理人身份证明;

二、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

1.申请书

2.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约定书

3.申请人身份证明

4.抵押、借款合同

5.询问笔录

6.营业执照、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7.不动产登记证明或房屋预告登记证明

三、商品房转移

1、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商品房买卖合同

4、完税凭证

四、商品房期房转现房按揭(已结清)

1、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预告抵押登记证明、不动产登记证明(均需显示贷款银行注销公章);

4、委托书

5、询问笔录

五、商品房期房转现房按揭

1.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预告抵押登记证明、不动产登记证明

4、询问笔录

5、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抵押权人)

6、抵押合同(仅持预告证明时提供)

7、票据

六、商品房按揭(现房)

1、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主债权及房地产抵押合同

4、商品房买卖合同

5、询问笔录

6、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抵押权人)

7、票据

七、在建工程抵押

1、申请书;

2、评估报告或协商议定书;

3、抵押合同;

4、申请人身份证明;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规划平面图;

6、测绘报告;

7、权属证书;

8、询问笔录。

9、营业执照、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办理流程

(一)申请

(二)受理

(三)审核

(四)记载于登记簿

(五)发放房屋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个人0.5个工作日 单位1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

登记费:住宅、车库、车位、储藏室分别收取抵押权人80元/件,抵押人80元/件,其他收取抵押权人550元/件,抵押人550元/件。

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申请不动产登记免收登记费。

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免收登记费。

注: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不收取登记费。

办理地点

【长春市】

地址:大经路服务大厅(南关区大经路1130号)、景阳服务大厅(绿园区西环城路5555号)

电话:0431-88770087

【双阳区】

地址:双阳区鹿城大街66号

电话:0431-84226801

【公主岭市】

地址:公主岭市政务大厅三楼

电话:0434-6791319

【农安县】

地址:农安县德彪街东侧政务服务中心

电话:0431-83330405

【九台区】

地址:新华大街685号附近

电话:0431-82321551

【榆树市】

地址:华昌街道工农大街南段

电话:0431-83921996

0431-83607277

【德惠市】

地址:德福街与惠新路交汇处

电话:0431-8118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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