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限行规定

导语 白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依法决定在主城区内分时段、分类型对货车实行禁限行管理,具体措施见正文。

  白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关于加强主城区货车通行管理的公告

  为切实维护白城市主城区道路通行秩序,缓解交通压力,确保主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163号)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白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依法决定在主城区内分时段、分类型对货车实行禁限行管理,现公告如下:

  一、禁限行车辆类型

  重型载货汽车(总质量大于或等于12000kg的载货汽车)、危化品运输车。

  二、禁限行区域和时间

  禁限行区域:白城市主城区(不包含工业园区、示意图附后)。

  禁限行时间:每日6时至20时。

  三、通行规定及法律责任

  (一)在禁限行时间内,上述车型货车禁止在主城区道路通行,有特殊情况确需通行的,应在交管12123APP申领并取得城市货车通行码后,在通行码许可的时段内通行;禁限行时间外,不限制货车在主城区道路通行。

  (二)违反上述禁限行规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第九十条、《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对驾驶人予以罚款200元、记1分处罚。

  (三)城市货车通行码应提前1-3个工作日在交管12123APP申领,通行码仅限申请车辆使用。

  (四)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白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

  202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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