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图书馆读者证办理指南(类型+材料+期限+丢失赔偿)
导语 读者持本人有效证件(包括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军人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可申请办理吉林省图书馆读者证。换证、补证、退证前须还清全部所借文献。
吉林省图书馆读者证办理须知
1.读者持本人有效证件(包括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军人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可申请办理吉林省图书馆读者证。换证、补证、退证前须还清全部所借文献。
2.每位读者仅限申办免押金证或200元押金证一种类型:
●免押金证:可借阅普通图书5册
●200元押金证:可借阅普通图书20册
注:如需变更读者证类型,须提前还清全部所借文献,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前往馆内一楼大厅总服务台办理(人工办证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2:30-16:00,节假日与开馆时间同步)
3.办理电子读者证(包括免押金证和200元押金证两种类型):
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吉林省图书馆服务号”—“我的图书馆”实名办理,所填信息须确保真实有效。
4.办理实体读者证(包括免押金证和200元押金证两种类型):
通过馆内自助办证机,扫描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原件自助办理;也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前往馆内一楼总服务台办理。
5.注册读者使用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实体读者证原件或电子读者证二维码,均可在馆内自助借还机上借还图书。
6.注册读者使用本人读者证号及密码,登陆微信公众平台“吉林省图书馆服务号”— “数字资源”或吉林省图书馆官网首页“授权访问系统”,均可远程访问我馆数字资源。
7.借阅前请仔细检查所借文献,如有破损、缺页等情况应及时向工作人员说明,以便处理。请勿将未办理借阅手续的文献带出馆外。
8.图书和期刊借阅期限均为45天,可续借一次,续借期限45天。
如需续借,请于借阅期满前10天内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吉林省图书馆服务号”—“我的图书馆”执行续借操作。
9.逾期归还所借文献须缴付0.10元/册/天的逾期违约金,单册图书逾期违约金上限20元。
逾期前3天免收违约金,超过3天则违约金自逾期当日算起。(读者在2025年4月20日至9月30日期间归还逾期文献,免收违约金)
10.请爱护文献,如人为损毁(包括撕页、剪裁、划刻、涂抹、批注等),须按文献原价2-5倍赔偿;文献若不慎遗失,可自行购买相同版本的文献赔偿;无法购买的,按遗失文献原价2-5倍赔偿;成套多卷本,遗失其中1册或数册,须按全套价格赔偿,赔偿后不得索取其他卷册。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长春本地宝】公众号,在对话框发送【省图】获取图书证办理指南、办理入口、办理流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