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吉林省图书馆新版读者证办理指南(实体版+电子版)
导语 自2025年4月20日起,吉林省图书馆启动原100元、200元、300元、500元押金读者证注销并退还押金服务
2025吉林省图书馆新版读者证办理指南(实体版+电子版)
时间:2025年4月20日起
原版读者证押金退还
启动原100元、200元、300元、500元押金读者证注销并退还押金服务
原证押金退还指南
自2025年4月20日起,持吉林省图书馆原100元、200元、300元、500元押金读者证的读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吉林省图书馆服务号”—“我的图书馆”—“预约退证”入口进行线上预约,预约成功后,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军官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及原读者证,在预约时间到吉林省图书馆一楼指定区域办理原证注销及退押金业务。如有疑问,请咨询:0431-963009。
注意事项
1.办理本业务须提前预约,且须提前还清全部所借文献。
2.办理时间:周一13:00—15:30;周二至周日9:00—15:30(节假日另行通知)
3.原证注销及退还押金为本馆长期业务,在未办理之前,原读者证仍沿用原借阅规则,可照常使用。请各位读者尽量错峰预约办理。
4.代办需携带本人、代办人双方身份证原件及读者证等相关证件。
新版读者证
新版免押金读者证(可借阅普通图书5册)、200元押金读者证(可借阅普通图书20册)
已注销原100元、200元、300元、500元押金读者证或首次办理吉林省图书馆读者证的读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吉林省图书馆服务号”实名办理新版电子读者证;也可通过馆内自助办证机,扫描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办理新版实体读者证。
注意事项
1.电子读者证和实体读者证具有相同功能。
每位读者仅限申办免押金证或200元押金证任一种类型。
2.持有吉林省图书馆新版读者证的读者,使用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实体读者证原件或电子读者证二维码,均可在馆内自助借还机上借还图书(5号库图书和期刊仅限人工办理。
借还5号库图书请到三楼服务台,借还期刊请到二楼期刊阅览室)。
3.图书和期刊借阅期限均为45天,可续借一次,续借期限45天。
如需续借,请于借阅期满前10天内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吉林省图书馆服务号”—“我的图书馆”办理。
办理须知:
吉林省图书馆读者证办理须知
1.读者持本人有效证件(包括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军人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可申请办理吉林省图书馆读者证。换证、补证、退证前须还清全部所借文献。
2.每位读者仅限申办免押金证或200元押金证一种类型:
●免押金证:可借阅普通图书5册
●200元押金证:可借阅普通图书20册
注:如需变更读者证类型,须提前还清全部所借文献,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前往馆内一楼大厅总服务台办理(人工办证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2:30-16:00,节假日与开馆时间同步)
3.办理电子读者证(包括免押金证和200元押金证两种类型):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吉林省图书馆服务号”—“我的图书馆”实名办理,所填信息须确保真实有效。
4.办理实体读者证(包括免押金证和200元押金证两种类型):通过馆内自助办证机,扫描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原件自助办理;也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前往馆内一楼总服务台办理。
5.注册读者使用本人身份证、社保卡、实体读者证原件或电子读者证二维码,均可在馆内自助借还机上借还图书。
6.注册读者使用本人读者证号及密码,登陆微信公众平台“吉林省图书馆服务号”— “数字资源”或吉林省图书馆官网首页“授权访问系统”,均可远程访问我馆数字资源。
7.借阅前请仔细检查所借文献,如有破损、缺页等情况应及时向工作人员说明,以便处理。请勿将未办理借阅手续的文献带出馆外。
8.图书和期刊借阅期限均为45天,可续借一次,续借期限45天。如需续借,请于借阅期满前10天内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吉林省图书馆服务号”—“我的图书馆”执行续借操作。
9.逾期归还所借文献须缴付0.10元/册/天的逾期违约金,单册图书逾期违约金上限20元。逾期前3天免收违约金,超过3天则违约金自逾期当日算起。(读者在2025年4月20日至9月30日期间归还逾期文献,免收违约金)
10.请爱护文献,如人为损毁(包括撕页、剪裁、划刻、涂抹、批注等),须按文献原价2-5倍赔偿;文献若不慎遗失,可自行购买相同版本的文献赔偿;无法购买的,按遗失文献原价2-5倍赔偿;成套多卷本,遗失其中1册或数册,须按全套价格赔偿,赔偿后不得索取其他卷册。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长春本地宝】公众号,在对话框发送【省图】获取图书证办理指南、办理入口、办理流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