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长春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租房补贴申请条件(对象+流程)(暂行)

导语 2025长春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租房补贴的补贴对象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申请流程见全文。

  2025长春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租房补贴申请条件(对象+流程)(暂行)

  长春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租房补贴以个人方式申报,不享受补贴增发部分。

  一、补贴对象

  在长春市工作并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灵活就业或自主创业,租住的住房地在长春市且按规定在长春市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当年应届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不含县(市)区、开发区及以上实施、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单位以及事业单位人员〕

  二、申报程序

  1.个人申请

  高校毕业生可在手机端登录微信小程序“灵动长春”中“政策直达”或电脑端登录“长春市政策服务网上大厅”(https://zc.zsj.changchun.gov.cn)搜索“长春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租房补贴”模块,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相关材料在线申报。

  2.初审。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对高校毕业生提供的各类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3.审核。市人社部门对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初审合格材料进行审核并汇总,确定当期符合申领条件人员名单及金额。

  4.公示。审核通过后,市人社部门将当月新增符合申领条件人员名单在“长春市政策服务网上大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5.兑现。公示无异议后,按月核验申报人上月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信息,由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核验申报人房屋租赁合同有效期,核验无误后发放到高校毕业生提供的社保卡金融账户。

  自 2025 年7月17日起执行,执行期为一年。执行期内如遇与以往 市级同类政策实施细则不一致,按本实施细则执行,如遇省级政 策调整,按省级政策执行。

  来源: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长春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租房补贴实施细则(暂行)

  2025长春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租房补贴申请材料+流程(暂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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