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长春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租房补贴申请材料+流程(暂行)
导语 2025长春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租房补贴需要,高校毕业生本人已激活金融功能的社保卡,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其他资料以及流程详情见全文。
2025长春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租房补贴申请材料+流程(暂行)
在进行长春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租房补贴时需要以下材料,并按照以下流程进行。
一、申报材料
1.高校毕业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境外和港澳台高校毕业生需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2.高校毕业生本人已激活金融功能的社保卡;
3.政府机关考录人员提供《录用审批表》;
4.在企事业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5.灵活就业人员提供《就业创业证》电子证;
6.自主创业人员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7.申报人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
8.税务开具的租赁费发票;
9.其他佐证材料。
二、申报程序
1.个人申请。
高校毕业生可在手机端登录微信小程序“灵动长春”中“政策直达”或电脑端登录“长春市政策服务网上大厅”(https://zc.zsj.changchun.gov.cn)搜索“长春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租房补贴”模块,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相关材料在线申报。
2.初审。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对高校毕业生提供的各类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3.审核。市人社部门对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初审合格材料进行审核并汇总,确定当期符合申领条件人员名单及金额。
4.公示。审核通过后,市人社部门将当月新增符合申领条件人员名单在“长春市政策服务网上大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5.兑现。公示无异议后,按月核验申报人上月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信息,由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核验申报人房屋租赁合同有效期,核验无误后发放到高校毕业生提供的社保卡金融账户。
自 2025 年7月17日起执行,执行期为一年。执行期内如遇与以往 市级同类政策实施细则不一致,按本实施细则执行,如遇省级政 策调整,按省级政策执行。
2025长春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租房补贴补贴对象+材料(暂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