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献血者优先用血人群+所需材料+要求

导语 凡在本市范围内参与无偿献血的公民,均可享受优先用血政策。献血者本人及其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在临床用血时,可享受优先政策。

  关于扩大长春市献血者优先用血范围的通知

  适用人群

  凡在本市范围内参与无偿献血的公民,均可享受优先用血政策。献血者本人及其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在临床用血时,可享受优先政策。

  所需材料

  1.献血证明:献血者需提供有效的献血证明或献血证:

  2.身份证明:献血者及其亲属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

  3.亲属关系证明:若申请优先用血者为献血者的亲属,需在长春市中心血站微信公众号左下角“我的”中进行亲属关系登记,并提供相应的关系证明材料。

  4.医疗证明:需用血的医疗单位出具的血液使用申请表及相关医疗证明。

  相关要求

  1.献血者应确保提供的献血证明、身份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医疗证明真实有效,亲属关系一经录入不允许随意更改,须经血站审核合格后方可修改。以上信息如有虚假则永久取消其本人及亲属优先用血权利。

  2.医疗机构应严格按照政策规定,为符合条件的献血者及其亲属提供优先用血服务。

  3.血站在接到优先用血申请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并根据血液库存情况及时安排发血。

  4.献血者和其亲属应遵守医疗机构的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正常的医疗秩序。

  请各医疗机构认真贯彻执行本通知要求,确保献血者优先用血政策的顺利实施。该政策与2024年1月实施的“献血者优先用血政策”流程一致,仅扩大献血者优先用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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