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保险参保条件

导语 符合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通过 “长春社会保险”微信小程序【业务办理】中【个人失业待遇申领】模块申请。

  办理条件:

  失业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即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个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办理材料:

  申请人身份证明(可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

  1、单位经办人员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领取《长春市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发放给参保职工。

  2、参保职工按照要求填写《长春市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并准备好所需的材料证明。

  3、将申请材料上交给单位经办人员审查,并在申领表上签字,盖章,收取办理费用20元(用于办理社保卡)。

  4、单位经办人员持所需材料上交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审核通过后,凭《缴款通知书》在社保经办机构刷卡缴费(也可到区内非税缴款银行现金缴费)。

  5、办卡完成后,单位经办人员凭《领卡回执》到指定服务银行网点领取本单位参保人员社保卡,并组织将社保卡发放到职工手中。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长春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失业金】可获长春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入口、条件/材料、发放时间/发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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