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电动车上牌标准是什么

导语 长春电动自行车想要申请正式号牌,需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并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国家强制性标准需满足六个条件,具体详见正文。

  长春电动车上牌标准是什么?

  电动自行车需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并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

  国家强制性标准需满足以下六个条件:

  ①具有脚踏骑行功能;

  ②具有电驱动或电助动功能;

  ③最高设计时速不超过25km/h;

  ④整车质量小于或等于55kg(含蓄电池);

  ⑤蓄电池标称电压小于或等于48V;

  ⑥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小于或等于400W。

  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电动车怎么办?

  对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核发临时号牌。2024年9月份开始,各地对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不再进行登记上牌。新购买的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严格按照《吉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自购车之日起30日内进行登记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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