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商转公积金办理地址及预约指南

导语 在长春已经办理商业贷款且具备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格的借款人向中心申请将符合转贷条件的商业贷款本金余额转成公积金贷款。商转公贷款业务具体事宜详见正文。

  2022年10月22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的每周六,同步开展“商转公”贷款预约受理业务。“商转公”贷款业务实行线上预约办理模式,预约成功后,请职工按照预约时间到指定网点办理业务。

  注:新增的六个“商转公”贷款业务预约办理网点,仅在每周六受理预约的“商转公”贷款业务,未预约的不予受理。

  预约时间:预约周六“商转公”贷款业务的职工,请于2022年10月2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的每周五08:00:00-23:59:00申请预约。

  预约途径:“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或“长春公积金”手机APP,职工可以任选一个途径进行预约。

  预约入口:

  1.网上办事大厅:https://wangting.zfgjj.changchun.gov.cn/ccwsyyt/

  2.“长春公积金”手机APP下载二维码:

  长春申请商转公贷款流程:

  (一)以所购住房作抵押先还后贷方式办理流程:

  1、中心对借款申请人是否符合转贷条件进行审核,审定商转公贷款额度和期限并告知借款申请人;

  2、借款申请人自筹资金结清原商业贷款后,持原商业贷款结清证明、已解除抵押的原抵押房屋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及其他相关材料经中心核实后,与受托银行签订《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并办理其他贷款相关手续;

  3、受托银行与借款申请人到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将抵押权人登记为受托银行;

  4、中心收到受托银行不动产抵押权登记证明收妥通知后,由受托银行将公积金贷款资金划入公积金主借款人在银行开立的用于偿还公积金贷款的个人还款账户。

  注:借款申请人应在中心签署《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申请表》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提前结清原商业贷款及解除原房屋抵押登记等相关手续。超过20个工作日的,原申请手续作废。

  (二)以所购住房作顺位抵押方式办理流程:

  1、中心对借款申请人是否符合转贷条件进行审核,审定商转公贷款额度和期限并告知借款申请人;

  2、顺位抵押转贷申请经中心审核同意后,受托银行与借款申请人签订《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并办理其他贷款相关手续;

  3、受托银行与借款申请人、原商业贷款银行到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办理顺位抵押登记手续,将抵押权人登记为受托银行;

  4、中心收到受托银行不动产抵押权第二顺位登记证明收妥通知后,由受托银行将公积金贷款资金连同借款申请人还款资金(结清原商业贷款差额部分)一并划入借款申请人原商业贷款银行结清原商业贷款;

  5、原商业贷款结清后,商业贷款银行向借款申请人出具解除抵押相关证明,借款申请人在约定期限内配合受托银行办结商业贷款抵押注销登记手续。

  注:原商业贷款银行同意与中心合作,并与中心签订《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合作协议》;借款申请人同意将原商业贷款本金余额及应还利息超出转公积金贷款金额的差额部分足额存入受托银行指定账户。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长春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公积金】可获长春公积金最新政策、公积金余额查询、公积金网上提取/贷款/商转公等办理指南、公积金提取条件/材料/最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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