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办理学生落户
导语 毕业已分配工作的学生,可凭毕业证、报到证、接收单位介绍信到住地派出所审批办理落户;凡考取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入学时不迁户口的,可根据本人意愿,凭录取通知书到派出所办理就地转非户口。
1、毕业已分配工作的学生,可凭毕业证、报到证、接收单位介绍信到住地派出所审批办理落户。
2、大专以上毕业未分配的学生,需返籍落户的可凭毕业证原件及入学时户口迁出派出所开具的返籍落户审批表,直接到派出所办理落户。
3、外地生源大专以上未分配的学生,但被省、市人才中心接收,可凭毕业证、报到证及人才中心开具的落户介绍信办理落户。
4、凡考取普通高等学校(包括中专)的学生,入学时不迁户口的,可根据本人意愿,凭录取通知书到派出所办理就地转非户口。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长春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户口】获取长春户口迁入、迁出、转移等业务办理指南及相关入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