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办理办事流程

导语 进城农民工子女入学,采取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中小学接收为主的原则。分配到指定的公办学校入学,学校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接收。

  接收农民工子女入学方面:进城农民工子女入学,采取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中小学接收为主的原则。农民工子女要按照学籍管理的规定,在临时户口所在社区按相对就近的原则,分配到指定的公办学校入学,学校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接收。具体程序如下:

  1.农民工子女持暂住户口或暂时居住地证明及原籍户口(身份证)、打工单位证明到所在行政区内教育部门(即区教育局中、小教科)申请入学。

  2.流入地教育行政部门,依据该农民工居住地证明,分配其子女到居住地学区学校入学。

  3.如暂时居住地学区学校的生源紧张,当地教育局可视实际情况将其调整到相对就近的学校入学,并与学区内学生同等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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