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长春市林语雅居保障房第三批申请条件+材料
导语 11月1日,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发布长春市林语雅居保障性住房项目第三批配售公告。具体申请条件及材料详见正文。
配售对象
本批次配售对象为我市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高级工及以上执业技能等级人员。
申请条件
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人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必须共同申请,在本市同一户籍的其他家庭成员也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申请家庭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主申请人应为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高级工及以上执业技能等级人员;
(二)主申请人在本市缴纳1个月及以上社保并处于参保状态,社保缴存地为长春市市区及双阳区、九台区、德惠市、榆树市、农安县、公主岭市。
(三)主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16平方米(含16平方米);
(四)主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如在本市享受房改房、公有住房、集资合作建房、经济适用住房、公租房(含政府完全产权廉租房、按份共有产权廉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等政策性住房的,在房屋交付前要按规定腾退;享受住房货币补贴的,在房屋交付前要按规定退回;正在享受住房租赁补贴的,在房屋交付前停发租赁补贴;
(五)2023年9月1日后享受过产权调换、货币补偿等安置政策的,以及2023年9月1日后将名下房产出售、赠与的,均视为有房家庭。
申请材料
申请家庭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一)主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以上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二)主申请人社保缴存证明,学历证明(学信网打印),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职称、职业资格、职级证书证明或人才证书等;
(三)《长春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申请表》;
(四)已享受政策性住房、住房货币补贴和住房租赁补贴的,需提供自愿退出的承诺书;
(五)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申请时间:2024年11月23日—2024年12月2日
申请地点:长春房产超市3层:宽城区长白路5号长春站北站口西侧(临近凯旋公路客运站)(9:00—11:30,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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