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单位医保参保登记办理流程

导语 新成立用人单位(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申请办理医疗保险参保登记。

  办理流程

   1.现场办理

  业务申请。单位经办人员携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单位批准成立的文件等相关材料,向医保经办机构提出单位参保登记申请。

   业务受理。①核对材料是否齐全完整;②审核材料是否真实有效;③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原因。

   业务审核。①审核材料是否合法合规;②审核是否符合办理条件;③审核不通过的,一次性告知原因。

   业务办结。根据审核通过的材料在系统中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结果反馈。告知办理结果。

  2.线上办理

  业务申请。单位经办人员通过手工录入单位首次参保登记相关信息,并扫描相关材料,推送医保经办机构审核。

  业务受理。①核对网上申报材料是否齐全完整;②审核网上申报材料是否真实有效;③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原因。

  业务审核。①审核材料是否合法合规;②审核是否符合办理条件;③审核不通过的,一次性告知原因。

  业务办结。根据网上申报审核通过的信息办理单位参保登记手续。

  结果反馈。告知办理结果。

  办理条件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照申请医疗保险登记。

  受理材料

  1.《基本医疗保险单位参保信息登记表》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单位证照(依单位性质不同分别提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机关)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事业) 《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社会团体) 《营业执照》(企业)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民办非企业)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个体工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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