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城乡居民医保二次报销需要什么材料?

导语 长春城乡居民医保二次报销需要参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参合证(卡)原件;新农合补偿结算单等材料。详见正文。

  对于参加新农合的参保人员应先办理新农合报销,再进行办理大病医疗保险的二次报销。未享受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是不可以享受大病医疗保险的报销待遇的。按照办理大病医疗保险的必要与简便原则,办理大病医疗保险二次报销的参保人员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参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参合证(卡)原件;

  2、新农合补偿结算单;

  3、费用清单、出院小结或加盖原件收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医疗机构费用发票,或加盖原件收存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5、特殊慢性病患者提供慢病证,或者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特殊慢性病诊断证明、门诊病历;

  6、患者本人或能够提供与患者有关系证明的关系人银行汇款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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