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总工会招聘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

导语 吉林省总工会计划招聘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1名,报名时间为2024年12月5日至12月9日,具体详见正文。

  吉林省总工会招聘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

  招聘计划

  吉林省总工会计划招聘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1名,专门从事全省集体协商工作的指导、调度和协调。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政治过硬、素质优良,热爱工会工作;

  4.大专及以上学历,掌握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法律法规;

  5.具备综合文字处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思辨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6.身体健康,从事过党政机关工作、工会工作、人力资源工作,以及劳动关系专家等退休人员,年龄不超过65周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本人存在违反政治纪律行为;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被开除公职的以及失信被执行人;

  4.外籍人员。

  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符合前述条件的应聘人员可以填写报名表,发送到邮箱: jlghbzb@163.com。

  2.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需填写《吉林省总工会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应聘报名表 》,同时提交身份证、退休审批表或其他证明退休材料复印件各一份,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

  3.报名时间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4年12月5日至12月9日

  吉林省总工会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前吉林省总工会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原件审核,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

  面试顺序通过抽签决定,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考察

  吉林省总工会本着“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为“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注重工作实绩。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

  聘用与待遇

  吉林省总工会与受聘用人员签订《劳务协议》。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依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的意见》(总工发〔2019〕19号)及相关规定执行。

  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必须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3.报名人员必须保持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相关事宜。

  招聘政策由吉林省总工会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亚娇

  联系电话:0431-85375785

  附件吉林省总工会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应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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