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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吉市202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公告(学区划分+入学报名)

导语 自2026年秋季学期起,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起始年级全面执行优化调整后的学区划分方案,严格落实单校划片入学政策,实行“一个学区对应一所学校”的划片方式,确保学区界定清晰、范围明确、管理规范、招生有序。

  延吉市2026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公告

  一、招生对象

  ‌小学‌:2020年8月31日(含)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确需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市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并附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经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后方可延缓入学。

  ‌初中‌:符合本市义务教育入学条件的2026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招生范围

  小学:面向各民族适龄儿童招生;

  中学:面向各小学应届毕业生招生;

  乡镇学校:以招收本学区学生为主,同时可招收城区各学区学生及外来务工随迁子女。

  三、学区划分

  自2026年秋季学期起,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起始年级全面执行优化调整后的学区划分方案,严格落实单校划片入学政策,实行“一个学区对应一所学校”的划片方式,确保学区界定清晰、范围明确、管理规范、招生有序。

  查询方式:家长可通过“延吉教育”微信公众号,点击“招生入学”—“学区划分”菜单,实时查询学区划分信息。

  四、报名方式

  (一)电脑端

  登录网址https://yjzsxt.huihaiedu.cn,按指引进入进行报名。

  (二)手机端

  通过“延吉教育”微信公众号—“招生入学”—“我要报名”进行报名。

  五、招生办法

  ‌ (一)录取批次

  依据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与实际居住情况,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对象实行八个批次分类录取。

  1.适龄儿童、少年具有延吉市户籍,且户籍地址与父母或本人房产地址完全一致(以下简称‘房户一致’)。若该批次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将严格按照“两个一致”原则优先录取:即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父母或本人房屋权属证明登记地址一致,且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父母双方户籍均一致的,优先取得入学资格。

  2.适龄儿童、少年出生户籍申报登记在延吉市,随父(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共同登记落户,祖孙三代户籍登记在同一户口簿且无户籍迁移记录;其父母及本人在延吉市无自有产权住房,祖父母(外祖父母)持有延吉市住宅产权房屋,且该房屋权属登记地址与户籍登记地址完全一致。

  3.适龄儿童、少年具有延吉市户籍,但其户籍登记地址与父母或本人名下延吉市房产登记地址不一致;父母拥有多处房产的,以报名时确认登记的房产地址作为学区认定依据。

  4.适龄儿童、少年具有延吉市户籍,且出生申报户籍为延吉市,其父母及本人在延吉市均无自有产权住房。

  5.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为后期迁入延吉市,其父母及本人在延吉市均无自有产权住房。

  6.适龄儿童、少年非延吉市户籍,其父母或本人在延吉市持有自有产权住房。

  7.适龄儿童、少年按照“城镇无住房可落户”相关政策登记为延吉市集体户口,其父母及本人在延吉市均无自有产权住房。

  8.适龄儿童、少年非延吉市户籍,其父母及本人在延吉市均无自有产权住房。

  上述所指房产仅限住宅用途。学生本人、父母及同一家庭未成年兄弟姐妹单独所有或共同共有的房屋,可认定为学区内有效房产。与其他亲属或非家庭成员的他人按份共有产权的房屋,无论产权份额多少,均不认定为学区内有效房产。

  (二)录取依据

  在延吉市拥有房产的适龄儿童、少年,以房产登记地址作为学区认定依据;具有延吉市户籍但无自有房产的适龄儿童、少年,以户籍登记地址作为学区认定依据;按照“城镇无住房可落户”政策登记为延吉市集体户口,以及非延吉市户籍且无延吉市房产的适龄儿童、少年,结合其实际租住房屋地址及学校学位空余情况,实行统筹调剂或电脑派位。

  (三)录取方法

  1.直接录取。结合各批次登记入学人数、学校布局及学位供给等实际情况,科学研判录取批次,实行直接录取。

  2.摇号录取。当第一批次登记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通过招生系统摇号功能,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录取,摇号过程全程接受监督。

  3.调剂录取。未被直接录取且未被摇号录取的学生,纳入全市统筹调剂范围。在优先保障房户一致适龄儿童、少年学位的前提下,分批次有序开展调剂工作。监护人可根据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名单,自主填报调剂志愿,参与调剂录取。

  4.派位录取。对未被录取且不接受调剂的学生,由市教育局依据区域学位分布情况,实施统一派位兜底录取,确保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都能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四)保障特殊群体入学

  1.随迁子女入学。严格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两为主”即流入地政府为主、公办学校为主;“两纳入”即纳入当地义务教育发展规划、纳入财政保障范围),精简优化入学证明材料,压缩办理时限,切实保障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享有义务教育权利。

  2.长幼随学。一是多孩同校就读。监护人可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优先保障二孩、三孩与一孩同校就读,切实减轻家庭子女接送负担。二是双胞胎(多胞胎)绑定录取。监护人可自愿选择是否将双胞胎、多胞胎绑定统筹安排,一经绑定,统一分配至同一学校、同一班级就读。

  3.优抚对象子女入学。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子女,严格按照国家、省、州、市相关政策落实义务教育入学优待,依规保障其优先入学权益。

  4.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根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身心发展状况与教育需求,实行“一人一案”精准教育安置,通过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送教上门、远程教育等多种方式,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平等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5.非中国国籍学生入学。非中国国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在我市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其监护人通过招生平台如实填报信息并提交相关材料,市教育局依规审核后,统筹安排至具备相应接收条件的学校入学。

  6.其他特殊类儿童少年入学。稳步推进足球等特色项目人才衔接培养试点工作,严格按照规定规范组织招生;落实相关保障政策,确保孤儿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切实关注其学习与生活需求;寄宿制学校优先保障留守儿童住宿需求,为其提供必要的生活服务与关爱帮扶;对非残疾类特殊儿童少年,在学位允许的前提下,统筹安排至具备相应教育条件和资源的学校就读。其他特殊入学情况,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生实际,结合各学校学位供给,统筹研判、合理安排入学事宜,切实维护义务教育入学公平公正。

  (五)实行房屋学位锁定制

  凡用于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登记并被报名学校录取的房产,自入学当年起,小学阶段锁定6年,初中阶段锁定3年。锁定期间,该房产仅对相应学段的学位申请进行限制:小学锁定期间,该房产不提供小学学位,但不影响初中阶段学位的申请与使用;初中锁定期间,该房产不提供初中学位,但不影响小学阶段学位的申请与使用(同一家庭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多子女除外)。适龄儿童、少年完成学段学业毕业或办理转学手续后,该房产对应的学位自动解锁,恢复可使用状态,供后续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入学。

  查询方式:房屋学位锁定情况可通过“延吉教育”微信公众号—“招生入学”—“学位锁定查询”查询。

  六、信息审核

  (一)审核方式

  市教育局联合公安、房产、民政等相关部门开展线上集中审核工作。凡可通过线上审核的,无需提交纸质材料;无法通过线上审核的,由适龄儿童、少年所在毕业小学(幼儿园)统一组织收集、提交相关材料,市教育局将组织专人进行现场审核,确保审核工作规范高效。

  (二)审核材料

  1.适龄儿童、少年户口簿原件;

  2.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或父母名下的房屋产权证(暂未办理房屋产权证的商品房,需提供房产部门备案的房产信息表、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购房收据等相关佐证材料);

  3.若房屋权利人与适龄儿童、少年不在同一户口簿,须提供该适龄儿童、少年的出生医学证明;申请“长幼随学”的兄弟姐妹间不在同一户口簿,须同时提供适龄儿童、少年及已在校就读兄弟姐妹的出生医学证明;

  4.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离异的,需提供婚姻状况证明及相关抚养协议等材料;

  5.其他因特殊情况办理入学所需的补充证明材料。

  (三)时间要求

  户口落户、房产登记等入学登记所需材料涉及的信息变更,须在招生正式报名截止时间前办结,逾期不予认可。

  (四)诚信要求

  法定监护人须对提交的所有审核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严禁伪造、篡改户籍、房屋产权等相关证明材料,严禁弄虚作假扰乱招生秩序。对违规失信行为,将其列入招生诚信“黑名单”,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法定监护人自行承担。

附件1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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