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延吉市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通告

导语 跨省返乡人员需进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出行,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其他低风险区人员应当持健康通行码“绿码”出行,在体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有序流动等。

  延吉市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通告

   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充分保障人民群众春节期间日常生活需求,根据上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经延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通告如下:

  一、暂时关停宗教场所、舞厅、棋牌室、各类线下培训机构。

   二、各营业场所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测温、扫码、登记、人员限流、佩戴口罩、通风消毒等措施。

   三、餐饮经营场所,保持就餐距离,推荐使用公筷公勺,工作人员要严格洗手消毒,全程佩戴口罩。

   四、影剧院等娱乐场所接待人数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75%。

   五、“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活动,规模控制在50人以下。宾馆、酒店等拟承接50人以上活动应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备。

  六、药店、诊所、村卫生室要充分发挥“哨点”作用,发现有发热、咳嗽、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可疑患者,要严格登记购药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电话号等信息,按相关规定处置并及时上报。

   七、中高风险区所在地区的人员、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等重点人群及跨省返回农村地区的返乡人员需持7日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入延,抵延后应及时向所属村(社区)报备。

   八、跨省返乡人员需进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出行,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九、其他低风险区人员应当持健康通行码“绿码”出行,在体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有序流动。

  延吉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2月8日

  自2月6日起至2月8日,敦化、珲春、龙井、图们、汪清、安图、和龙七个县市相继发布通告,恢复部分重点场所运营。

  敦化市关于恢复部分重点场所运营的通告

  为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充分保障人民群众春节期间日常生活需求,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经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通告如下:

  一、从即日起,经行业主管部门验收合格的洗浴场所、健身场馆、图书馆、电影院逐步有序恢复运营。

  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开放场所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各开放场所要严格落实测温、扫码、登记、佩戴口罩、人员限流等措施,严格依法依规运营,确保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三、恢复开放的场所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场所通风、清洁、消毒等防控措施,发现发热及14天内有境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一律不得接待并立即向行业主管部门及所在社区报告,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四、广大群众要提高防范意识,减少非必要的聚集活动,科学佩戴口罩,排队时自觉保持“一米线”,养成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勤消毒、用公筷等良好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敦化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2月6日珲春市关于恢复部分重点场所运营的通告

  为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充分保障人民群众春节期间日常生活需求,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经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通告如下:

  一、从即日起,经行业主管部门同意开放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体育、艺术)、健身场馆(健身房、体育运动类场馆)、游泳馆、歌舞厅、网吧、游戏游艺场所、演艺酒吧、台球厅、洗浴等场所逐步有序恢复运营。

  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开放场所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各开放场所要严格落实测温、扫码、登记、佩戴口罩、人员限流(人流量不得超过50%)等措施,严格依法依规运营,确保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三、恢复开放的场所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场所通风、清洁、消毒等防控措施,发现发热及14天内有境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一律不得接待并立即向行业主管部门及所在社区报告,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四、广大群众要提高防范意识,减少非必要的聚集活动,科学佩戴口罩,排队时自觉保持“一米线”,养成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勤消毒、用公筷等良好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珲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2月7日

  龙井市关于恢复部分重点场所运营的通告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满足我市居民春节期间日常生活需求,经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即日起,按“严格管理少数、科学放开大多数”的原则,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对具备有效管控能力条件的场所、经监管部门验收合格后,可有序恢复运营。现将有关内容通告如下:

  一、有序恢复运营的场所包含洗浴场所、健身场馆、图书馆、电影院、开放式酒吧等。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开放场所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

  二、各恢复营业场所要严格落实测温、扫码、登记、佩戴口罩、通风消毒等措施,严格依法依规运营,确保人民群众健康安全;恢复营业期间,接纳消费者人数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75%,并对消费者使用过的设备进行消毒,切实做到“一换一消毒”。

  三、各营业场所发现发热及14天内有境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时,一律禁止进入并立即向行业主管部门及所在社区报告,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四、建议广大市民节日期间减少不必要出行,尽量减少聚集性活动,提倡在龙井当地消费,家庭室内经常开窗通风,做好日常清洁消毒。必须出行时请备好口罩、手消毒剂等个人防护物品,加强个人防护,坚持勤洗手、常通风、公筷制、一米线等良好卫生习惯,做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龙井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给全市人民拜个早年,祝大家新年快乐,阖家幸福!

  龙井市举报监督电话:0433-3259305

  龙井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2月7日

  图们市关于恢复部分场所运营的通告

  为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充分保障人民群众春节期间日常生活需求,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经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恢复部分场所运营,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从即日起,经行业主管部门验收合格的洗浴场所、健身房、图书馆逐步有序恢复运营。

  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开放场所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各开放场所要严格落实测温、扫码、登记、佩戴口罩、人员限流等措施,严格依法依规运营,确保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三、恢复开放的场所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场所通风、清洁、消毒等防控措施,发现发热及14天内有境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一律不得接待并立即向行业主管部门及所在社区报告,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四、广大群众要提高防范意识,减少非必要的聚集活动,科学佩戴口罩,排队时自觉保持“一米线”,养成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勤消毒、用公筷等良好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图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2月7日

  汪清县恢复重点场所运营的公告

  为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充分保障人民群众春节期间日常生活需求,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经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通告如下:

  一、从即日起,全县公共文化、娱乐、体育、涉及民生服务等行业有序开放。

  二、重点场所要与行业主管部门签订疫情承诺书后,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对重点场所验收并报防控办报备后有序开放,加强对开放场所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各开放场所要严格落实测温、扫码(吉祥码、吉事办密接码、行程码)登记、佩戴口罩、人员流动控制在70%以下等措施,严格依法依规运营,确保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三、恢复开放的场所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场所通风、清洁、消毒等防控措施,发现发热及14天内有境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一律不得接待并立即向行业主管部门及所在社区报告,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四、广大群众要提高防范意识,减少非必要的聚集活动,科学佩戴口罩,排队时自觉保持“一米线”,养成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勤消毒、用公筷等良好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汪清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2月7日

  安图县关于恢复部分重点场所运营的通告

  为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充分保障人民群众春节期间日常生活需求,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经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通告如下:

  一、从即日起,经行业主管部门验收合格的洗浴场所(仅限洗浴部分)、健身场馆、图书馆、电影院、酒吧(演艺类、人员聚集性质的除外)、茶座逐步有序恢复运营。

  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开放场所的指导和监督检查,验收合格一家开放一家。各开放场所要严格落实测温、扫码、登记、佩戴口罩、人员限流等措施,严格依法依规运营,确保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三、恢复开放的场所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场所通风、清洁、消毒等防控措施,发现发热及14天内有境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一律不得接待并立即向行业主管部门及所在社区(村屯)报告,落实相关管控措施。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不严格遵守疫情防控主体责任,造成疫情传播的要依法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

  四、广大群众要提高防范意识,减少非必要的聚集活动,科学佩戴口罩,排队时自觉保持“一米线”,养成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勤消毒、用公筷等良好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安图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2月8日

  和龙市恢复重点场所运营的公告

  根据当前全市疫情防控总体形势,经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即日起对具备有效管控能力条件的场所、经行业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可有序恢复运营。现将有关内容通告如下:

  一、有序恢复运营的场所包括洗浴场所、健身场馆、图书馆、博物馆等民生场所。

  二、恢复运营的场所要与行业主管部门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后,由各行业主管部门验收备案后有序开放。恢复运营的场所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场所通风、清洁、消杀等防控措施,发现发热及14天内有境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一律不得接待并立即向行业主管部门和所在社区报告,落实相关管控措施。恢复营业期间,接纳消费者人数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60%。

  三、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恢复运营场所的指导和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好测温、扫码、登记、佩戴口罩、人员限流等措施,严格依法依规运营,确保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四、广大群众要提高防范意识,减少非必要的聚集活动,科学佩戴口罩,主动配合各恢复运营场所做好防疫相关工作,排队时自觉保持“一米线”,养成良好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勤消毒、使用公筷等良好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和龙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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