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低风险地区回吉林省城市区域有什么规定?

导语 根据1月23日发布吉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告要求:非中高风险地区返(来)吉人员须持3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无异常且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后,可有序流动。

  根据1月23日发布吉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告

  1、非中高风险地区返(来)吉人员须持3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无异常且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后,可有序流动。

  2、尽量劝导外地拟返回农村地区的人员非必要不返乡,确需返乡的,需持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乡后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聚集、不流动,每7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各乡镇、行政村落实责任制,对返乡人员实行网格化管理,做好登记造册、健康监测和异常状况处置等工作。

  3、近14天有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旅居史的返(来)吉人员要主动向社区报备;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拟返(来)吉人员要提前3天以上向社区或接待单位报备,有关人员要严格落实公民主动报告责任,对隐瞒行程信息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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