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促进工业企业、各类项目复工复产

导语 通知要求,大力推动工业企业及其上下游配套企业、商贸流通类企业 (含一般物流、电商物流、仓储物流等)、防疫防控必需的其他企业复产复工。

  2月20日,长春市委办公厅、长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我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群众加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的通知》,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吉林省委、省政府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认真落实分区分级精准防控要求,统筹兼顾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加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通知要求,大力推动工业企业及其上下游配套企业、商贸流通类企业 (含一般物流、电商物流、仓储物流等)、防疫防控必需的其他企业复产复工。要结合 “万人助万企”做好跟踪服务。重点推动全市“三早”项目、轨道交通等重点民生工程开复工。要结合 “专班抓项目”机制,帮助项目单位破解用工、融资、原材料运输等突出问题。持续推动开展线上招商、线上签约、线上审批。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长春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复工】 ,即可了解长春市复工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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