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垃圾分类标准来了 生活垃圾分类全面推行

导语 2020年前长春市城市范围内将实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垃圾分类已到长春,你准备好了吗?

  说起“垃圾分类”,大家一定同意应该分。可是到底怎么分?不同的地方,分法却不一致。很多人在一个地方好不容易养成的分类习惯,到了新的地方还得重新再学。就这一问题,住建部近日发布了《生活垃圾分类标志》新版标准。

  明确生活垃圾分类标志类别构成

  通过对比《生活垃圾分类标志》新版标准与2008版标准可以发现,最新版的生活垃圾分类标志,在适用范围、类别构成、图形符号上都进行了不少调整。生活垃圾的类别也被调整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4个大类、11个小类。

  此外,新版标准删除了“大件垃圾”、“可燃垃圾”、“可堆肥垃圾”和“瓶罐”等4个标志类别,增加了“厨余垃圾”、“灯管”、“家用化学品”标志类别。针对部分试点地区的差异,例如厨余垃圾、餐厨垃圾或者“湿垃圾”,在新标准中,都统一为厨余垃圾。标准编制单位北京市城管研究院张劲松表示,本标准适用于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分类升级、分类运输和分类的处理工作,标准适用范围的调整,更加注重生活垃圾分类标志在应用当中的规范性和广范性。“长春模式”生活垃圾分类全面推行

  今年5月1日起《长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正式施行,9月份,吉林省出台了《吉林省推进地级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方案》,部署地级城市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国家的统一部署,2020年前长春市城市范围内将实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垃圾分类已到长春,你准备好了吗?

  长春市生活垃圾分类实行“四分法”

  有害垃圾

  有害垃圾是废电池,电子设备,过期药品,废旧灯管,杀虫剂等等

  可回收物

  可回收长春市也做了详细的规定,包括玻璃,金属,塑料,纸张等

  厨余垃圾

  第三类是厨余垃圾,比如菜叶,瓜果皮核,还有残枝等,都是有易腐烂的性质

  其他垃圾

  其他垃圾是指:大家拿捏不准的,只要无毒无害,都可以扔到其它垃圾里。

  吉林省出台的《吉林省推进地级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方案》表明:

  1、2019年底前,各城市编制完成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和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专项规划,全面启动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建设;

  2、2020年底前,各城市基本建立垃圾分类相关法规和标准体系,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地级城市至少有1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长春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3、2022年底前,各城市初步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地级城市至少有1个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其他各区至少有1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

  4、2025年底前,各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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