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学生意外伤害门诊费用报销指南
导语 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划入个人账户,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
主项名称 |
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待遇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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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项名称 |
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参保人员医疗费用手工(零星)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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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办理项 |
学生意外伤害门诊费用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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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要件 |
1. 社会保障卡 2. 如代办,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3. 吉林银行卡或存折(患者或代办人名下的) 4. 户口簿(患儿) 4. 门诊病历手册 5. 门诊票据(盖医院公章) 6. 门诊费用明细(盖医院公章) 7. 学校出具的情况证明(写明受伤的时间、地点、经过等,需加盖学校公章,未上学儿童需要社区提供情况说明并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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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
1.吉人社联字【2017】79 号 2.关于印发《优化异地就医十六条具体举措》的通知 吉医保发(2019)34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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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受理条件 |
没有第三方责任人 |
办理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时限 |
22 个工作日 |
办事流程 |
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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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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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长春本地宝,回复关键字【居民医保】可获取2024长春城乡居民医保缴费通知、缴费入口、缴费时间/标准、缴费方式/流程、医保待遇、办税大厅网点、咨询电话等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