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车管所“只跑一次”45项业务清单

  为全面贯彻市委、市政府和市公安局关于全面推进“只跑一次”改革的决策部署,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分享改革红利,提升获得感和满意度,长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依据市政府《全面推进“只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我的只跑一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长春市公安局全面推进“只跑一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研究确定了交警支队全面推进车驾管窗口服务“只跑一次”改革的专项行动主题,将45项交管业务纳入了“只跑一次”改革范畴,进一步提升我市交管服务效能和服务质量,特制定此方案。

  目前,车驾管窗口服务现已做到了一门办事,从受理、审核、审批已经实现一窗办理。

  从“只跑一次”改革推行后,交警支队经过努力,实现了“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群众和企业,三大类45项交管业务办理全部实现了“只跑一次”办结,实现了100%“只跑一次”。在这45项交管业务中,车驾管业务类共39项、违法驾驶人培训学习类共5项、道路通行审批类1项。

  全部在办业务中,只有一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不能实现“只跑一次”,即“机动车驾驶证申领”事项。依据《机动车申领和使用规定》(139号令)中的相关规定,车管所在申请人科目一考试合格后一日内为申请人核发学习驾驶证明,学习驾驶证明的有效期为三年,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考试。未在有效期内完成考试的,已考试合格的科目成绩作废。同时,科目一考试合格后参加科目二考试预约至少需要十日,参加科目三预约至少需要二十日(根据申请人所申请的车型决定),整个驾驶证申领过程一次并不能全部办结。

交警支队开展车驾管窗口服务“只跑一次”改革 业务清单(共45项)
一、车驾管业务类(39项)
1 驾驶证期满换证
2 补领驾驶证
3 驾驶证转入
4 现役、退役军换小型汽车驾驶证
5 注销驾驶证
6 驾驶证变更备案
7 自愿降型换领驾驶证
8 达到年龄限制降型换领驾驶证
9 延期更换驾驶证
10 延期审验驾驶证
11 互联网面签注册
12 绑定非本人机动车
13 外换驾驶证约考
14 军换驾驶证约考
15 满分学习约考
16 机动车注册登记;
17 机动车辖区外转移登记
18 机动车辖区内转移登记
19 机动车灭失注销登记
20 机动车报废注销登记
21 机动车抵押登记
22 机动车解除抵押登记
23 变更机动车颜色登记
24 变更机动车所有人信息登记
25 更换发动机、车架或车身登记
26 变更使用性质登记
27 办理机动车异地检验委托
28 核发免检合格标志
29 机动车质押备案
30 机动车解除质押备案
31 核发临时号牌
32 核发试验车号牌
33 补、换领登记证书
34 补、换领行驶证
35 补、换领号牌
36 补、换领合格标志
37 查封、锁定机动车
38 解除查封、锁定机动车
39 换发新能源号牌
二、违法驾驶人培训学习类(5项)
40 网上学习报名
41 现场学习报名
42 打印回执单
43 考试预约
44 科目一考试
三、道路通行审批类(1项)
45 超限不可解体物品运输通行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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