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本市所辖县区居住半年以上;
2.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居住证。
1.购买(租赁)房屋:
(1)本人居民身份证 及相片;
(2)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买卖合同或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
2.当地有合法稳定职业:
(1)居民身份证及相片;
(2)工商营业执照或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
3.当地连续就读:
(1)居民身份证及相片;
(2)学生证或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办理流程。
网上申请:
步骤一:登陆吉林“互联网+公安”综合服务平台,选择居住证办理。
步骤二:根据查找事项→详细信息→用户登录→在线申报→等待受理→办件办理中→办件办结→满意度评价流程进行申请。
步骤三:携上述办理材料所在地派出所办理,领取居住证。
窗口申请:
持相关证明材料或证件(参照公示内容)到户籍地派出所办理,也可将相关证明材料邮寄至派出所后按正常流程办理。
上班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7:00
咨询电话:0431-85281060
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15个工作日,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
首次办理,不收费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长春本地宝,在对话框回复【居住证】可获长春居住证网上办理入口、网上申领/补换领/签注/变更指南、办理进度查询入口、电子居住证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