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社保补缴指南
长春市社保补缴单位或他人代办与个人办理的流程大致相同,需要注意的是长春本市户籍可以直接补缴社保,外地户籍只有非农业户口在本地已有工作的的条件下才能补缴社保。
补缴条件
1.未按规定预缴和在申报期内未及时办理基数核定及申报缴费的参保单位,市社保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加收滞纳金。
2.对因单位欠费原因导致未按期办理退休手续及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人员,养老金核发按有关规定执行。
3.2015年当年达到法定退休或享受待遇年龄的人员,需及时至市社保局补缴保费。
补缴材料
1.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密封人事档案和《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2.非本市农业户籍的还需提供《居住证》或《暂住人口信息登记表》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工作日即时办理
办理费用:
不收费
办理地点
长春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电话:0431-9612333
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3088号
上班时间:工作日(夏)09:00-16:30;工作日(冬)09:00-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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