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工资总额使用手册办理程序

导语 办理地址:区就业服务局(朝阳区万宝街4号)、区政务中心劳动保障局窗口;联系电话:区就业服务局(8583617)、区政务中心劳动保障局窗口(5090785)。

  类别名称:工资总额使用手册办理程序

  主管部门:朝阳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承办单位:区就业服务局、区政务中心劳动保障局窗口

  办理地址:区就业服务局(朝阳区万宝街4号)、区政务中心劳动保障局窗口(朝阳区社区大厦一楼)

  联系电话:区就业服务局(8583617)、区政务中心劳动保障局窗口(5090785)

  行政依据:1、劳部发[1994]539号;2、长劳[2001]40号,关于进一步贯彻各类企业全面实行《工资总额使用手册》的通知。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6:30

  申请条件:朝阳区区域内注册的企业。

  提交材料:1、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招用人员批准单;3、劳动合同书;4、劳动保障年检表;5、工资总额使用计划。

  办事流程:持以上应提交材料办理

  办理期限:当场办理

  收费标准: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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