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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医疗保险报销指南

  需要办理医疗保险报销业务的市民们,你们知道应该如何办理相关手续吗?本地宝小编为你整理出长春医疗保险报销指南,希望能帮到您。

报销条件

1、申请人已经办理参保手续、足额缴交医疗保险费

2、合作医疗指定医疗机构就医

3、参保人在备案医疗机构就医发生了住院医疗费用,并先行支付现金,且保存有关单据和资料

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等平台激活个人医保电子凭证后,待医保待遇生效可享受医保报销等待遇。

报销材料

申报需提交材料:

个人将医疗费用单据及相关材料按时间顺序整理后,交单位(或社保所)办理报销。

1、收据原件;

2、住院费用结算单;

3、出院诊断证明;

4、留观证明或死亡证明复印件;

5、药品、检查及治疗费用明细、急诊留观需盖有“急诊章”的医疗保险处方或急诊科急诊处方;

6、社会保障卡、《市医疗保险手册》;

7、医院全额结账证明和单位情况说明。

报销流程

1、参保人就医时必须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出示社会保障卡和门诊病历册,凭卡挂号并领取医疗保险专用处方,然后就诊。也就是自费部分自己交,报销部分医保中心和医院结算。

2、符合住院治疗条件的参保人,凭门诊医师开具的入院通知单及本人社会保障卡,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处办理住院手续,并预交一定数额的起付线及自负比例部分的押金,押金额由定点医院确定。

3、因定点医疗机构网络故障或停电而发生的门诊现金费用,须持该定点医疗机构证明、本人社会保障卡、医保病历本、复写处方以及有效票据到医保中心审核后冲减个人帐户资金。

4、本地急诊到非定点医院住院治疗的,须在急诊发生3日内(节假日顺延)持医生诊断证明到医保中心办理登记,经核准后准予报销。

异地报销:

在未办理转外就医和异地安置的情况下,直接在异地发生的住院费用,若在院端没有进行实时结算,可以按异地急诊待遇到我局进行申报。

如在异地因突发急病住院,病种符合急诊条件的医疗费用可在年度待遇支付截止日期前申请兑现。

核报手续如下:

(1)社会保障卡;

(2)如代办,提供代办人身份证;

(3)患者本人或代办人名下的吉林银行卡或折;

(4)住院票据;

(5)全套住院病历复印件(首页盖医院公章);

(6)住院费用明细(盖医院公章)。

全套住院病历复印件含:病历首页、入院记录、各种检查报告单、临时医嘱单、长期医嘱单、出院小结、出院诊断书。

长春市异地就医报销指南

报销比例

居民医保

长春市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待遇

长春市城乡居民普通门诊统筹年度医疗费用限额1000元,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不设起付线,二级医疗机构起付线为200元,起付线以上、支付限额以下合规药品费用报销比例为50%。

长春市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慢性病待遇

居民医保执行全省统一的19种门诊慢性病和病种报销限额。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不设起付线,二级医疗机构起付线为200元,起付线以上,门诊慢性病报销比例为60%。罹患多种门诊慢性病病种的,每增加一个病种,政策范围内年度医疗费额度在原最高额度基础上增加 480元。年度内,普通门诊统筹和门诊慢性病政策范围内年度医疗费额度不能突破6500元。

长春市城乡居民医保普通住院基本医疗报销待遇

成年居民医保在一级及以下、二级、三级(市级)、三级(省级)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分别为200元、400元、800元、1200元;

分段报销比例分别为80%~90%、70%~80%、60%~70%、55%~65%;

居民医保基本医疗段年度最高基金支付限额为20万元。

居民医保住院年度起付线为5000元(学生、18周岁以下儿童、低保对象为2500元),年度内住院起付线累计达到年度起付线再次入院,不用再交起付线。


职工医保

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待遇

职工医保执行47种门诊慢性病,可在三级(市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使用,起付标准按自然年度累计,二级、三级(市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分别为200元、300元,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不设起付线,起付标准以上合规医疗费用支付比例为70%。门诊慢性病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6500元。

职工医保普通门诊待遇

城镇职工在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可享受门诊统筹待遇,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收取一次起付线,起付标准:三级(省级)、三级(市级)定点医疗机构300元,二级定点医疗机构200元,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0元,由低级别去往高级别医疗机构,起付标准需要补差计算。报销比例:三级(省级)、三级(市级)定点医疗机构5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55%,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60%;退休职工报销比例在此基础上提高2个百分点。年度内报销封顶线为2500元。

报销范围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院发生的符合三大目录的相关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基金按照规定予以支付。医保目录包括医保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目录,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三大目录”。

一、医保药品目录:

甲类药品

临床治疗必需、使用广泛、疗效好,同类药品中价格低的药品。参保人使用这类药品时,可以全额纳入报销范围,之后按规定比例报销。

乙类药品

可供临床治疗选择使用、疗效好,同类药品中比甲类药品价格高的药品。参保人使用这类药品时,需要个人自付一定比例,剩下的部分纳入报销范围,再按规定比例报销。

二、诊疗项自目录:

诊疗项目目录是指临床诊疗必需、安全有效、费用适宜且由价格主管部门制定了收费标准的诊疗项目。

不予报销的诊疗项目:挂号费、病历工本费以及各种美容、健美项目、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

三、医疗服务设施目录:

医疗服务设施目录是指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在接受诊断、治疗和护理过程中必须的服务设施。

不予报销的医疗服务设施:急救车车费、住院陪护费、洗理费和文娱活动费等不能报销。

吉林省关于优化生育医疗保障有关政策:将部分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内

报销地点

(1)长春市医疗保障服务大厅

地址:人民大街与金宇大路交会,吉商大厦西门

(2)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窗口

地址:南关区华新街700号,市政府西侧

(3)长春市汽开区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窗口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普阳街3177号

(4)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窗口

地址:宽城区中科大街2106号,长春新区管委会西侧

(5)长春市净月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窗口

地址:净月区红梅街1号,净月管委会东侧

(6)长春市绿园区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窗口

地址:绿园区西安大路6665号,西安大路与西环城路交会

(7)长春市宽城区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窗口

地址:宽城区富城路228号,宽城区政府北侧

(8)长春市二道区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窗口

地址:二道区惠工路799号,惠工路与广德街交会

(9)长春市朝阳区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窗口

地址:朝阳区延安大街1149号,延安大街与湖西路交会

(10)长春市南关区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窗口

地址:南关区家苑路399号,南关交警队东侧

(11)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

地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吉林大路61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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