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居住证签注办理指南

导语 长春居住证怎么办理延期?长春居住证延期办理条件是什么?长春居住证办理延期需要什么条件?长春居住证在哪里办理延期?

办理条件

居住证有效期满,持证人继续在居住地居住的,应当在有效期满前30日内,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申请延期。

另:

(1)居住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

(2)使用功能中止的居住证,持证人自中止之日起30日内办理延期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其在居住地的居住期限连续计算。

(3)持证人自中止之日起30日内未办理延期的,其在居住地的居住期限自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起重新计算。

办理材料

原居住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办理流程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可在居住证有效期到期前30日内,持原居住证到居住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签注业务,或通过“吉林公安”微信公众号、APP或“吉事办”小程序线上办理签注业务;需要擦写实体证件有效期信息的可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居住地县(市、区)公安(分)局户籍大厅办理卡体有效期信息擦写业务(外县部分公安派出所无法办理卡体有效期信息擦写业务)。

》》长春居住证网上签注流程(入口+指南)

办理地点

上班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7:00

咨询电话:0431-85281060

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居住证制发周期为5天

办理费用:不收费(邮寄领取居住证的,邮费由办证人自理)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长春本地宝,在对话框回复【居住证】可获长春居住证网上办理入口、网上申领/补换领/签注/变更指南、办理进度查询入口、电子居住证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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