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地铁轨道交通电子发票乘车码开具规则
导语 12月1日起,乘坐轨道交通工具出行可以开电子发票啦!普通单程票、轨道交通一卡通、轨道交通乘车码均支持开具电子发票。
乘车码开票规则
1.乘车码行程完整均可开具发票。
2.乘车码开票机构为进站线路所属于公司。
3.长春E出行APP乘车码电子发票开具流程:
进入长春E出行APP,点击“我的—我的发票,选择需要开具发票的乘车记录,点击开票按钮,进入开具电子发票界面,按照需求选择发票类型并填写发票信息,完成后点击“申请开票”按钮,开票成功后会收到服务通知提醒。电子发票开具成功后将自动给发送至提交的邮箱和手机号码,请注意查收。乘客已经开具过长春市轨道交通乘车码电子发票的行程,无法再次开票。发票金额为乘客实际支付的行程费用。
注:在微信、支付宝、市民卡、城轨易行、云闪付等APP使用轨道交通乘客码乘车的用户应在以上第三方APP上直接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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