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图书馆(营业时间+地址+电话)

导语 长春市图书馆位于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同志街1956号。具体开馆时间、咨询电话,具体详见下文。

  长春市图书馆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同志街1956号

  公交车:62、238、240、266、267、277、282、283、286、315、362

  开馆时间:

  阅览区(室)夏季 9:00~19:00 冬季 9:00~18:30

  夜读空间 9:00~21:30

  周三、月末最后一天12:00闭馆

  法定节假日15:00闭馆

  办证须知

  凡持本人有效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军人证、护照)的中国公民及外籍人士均可办理长春市图书馆读者证。首次办理免费,补证须交纳读者证工本费10元。

  一、办理读者证

  1.外借文献须持读者证开通文献外借功能,文献外借须交纳相应押金。

  2.针对残障人士、65岁以上老年人免押金办理爱心读者证。残障人士办理爱心读者证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及残疾证,两证缺一不可;65岁以上老年人办理爱心读者证须携带身份证或老年证。

  3.芝麻信用550分以上,可申请支付宝信用借书证,免押金办理。办理方法详情见信用读者证。

  二、外借文献数量

  1.普通读者证

  押金100元:每证可借图书、期刊共计20册;

  押金200元:每证可借图书、期刊共计40册;

  2.爱心读者证

  免押金:每证可借图书、期刊共计10册;

  3.信用读者证

  免押金:图书、期刊共计10册。

  三、文献借期

  文献借期均为60天。图书、期刊可在借期满之前办理续借一次,续借期15天。

  四、办理续借途径

  可通过阅览室内的自助借还机续借;

  登录长春市图书馆官方网站( www.ccelib.cn)续借;

  关注长春市图书馆微信公众号,绑定读者证号进行续借。

  五、办理退押金

  1.读者退押金时需还清读者证上所借文献(包括书刊等)方可办理退押金手续;

  2.读者办理退押金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证件;

  3.如需他人代理退押金,需携带双方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办理(复印件留存)。

  六.积分管理

  读者证实行积分管理。读者证原始积分为300分,积分可抵扣过期款。读者每有效借阅一本文献增加1积分,逾期归还文献按1册1天扣除积分1分。积分为零时,读者证将冻结,请于馆员联系。

  温馨提示:

  1.办证须携带有效证件,每个证件限办一张读者证。

  2.持长春图书馆读者证的读者须遵守本馆借阅规则及相关规定,违反者视情节轻重,其读者证将被冻结,暂停服务。

  3.读者不慎遗失读者证,须通过电话或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到总咨询台办证处办理挂失手续,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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