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图书馆(营业时间+地址+电话)
导语 长春市图书馆位于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同志街1956号。具体开馆时间、咨询电话,具体详见下文。
长春市图书馆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同志街1956号
公交车:62、238、240、266、267、277、282、283、286、315、362
开馆时间:
阅览区(室)夏季 9:00~19:00 冬季 9:00~18:30
夜读空间 9:00~21:30
周三、月末最后一天12:00闭馆
法定节假日15:00闭馆
办证须知
凡持本人有效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军人证、护照)的中国公民及外籍人士均可办理长春市图书馆读者证。首次办理免费,补证须交纳读者证工本费10元。
一、办理读者证
1.外借文献须持读者证开通文献外借功能,文献外借须交纳相应押金。
2.针对残障人士、65岁以上老年人免押金办理爱心读者证。残障人士办理爱心读者证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及残疾证,两证缺一不可;65岁以上老年人办理爱心读者证须携带身份证或老年证。
3.芝麻信用550分以上,可申请支付宝信用借书证,免押金办理。办理方法详情见信用读者证。
二、外借文献数量
1.普通读者证
押金100元:每证可借图书、期刊共计20册;
押金200元:每证可借图书、期刊共计40册;
2.爱心读者证
免押金:每证可借图书、期刊共计10册;
3.信用读者证
免押金:图书、期刊共计10册。
三、文献借期
文献借期均为60天。图书、期刊可在借期满之前办理续借一次,续借期15天。
四、办理续借途径
可通过阅览室内的自助借还机续借;
登录长春市图书馆官方网站( www.ccelib.cn)续借;
关注长春市图书馆微信公众号,绑定读者证号进行续借。
五、办理退押金
1.读者退押金时需还清读者证上所借文献(包括书刊等)方可办理退押金手续;
2.读者办理退押金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证件;
3.如需他人代理退押金,需携带双方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办理(复印件留存)。
六.积分管理
读者证实行积分管理。读者证原始积分为300分,积分可抵扣过期款。读者每有效借阅一本文献增加1积分,逾期归还文献按1册1天扣除积分1分。积分为零时,读者证将冻结,请于馆员联系。
温馨提示:
1.办证须携带有效证件,每个证件限办一张读者证。
2.持长春图书馆读者证的读者须遵守本馆借阅规则及相关规定,违反者视情节轻重,其读者证将被冻结,暂停服务。
3.读者不慎遗失读者证,须通过电话或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到总咨询台办证处办理挂失手续,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