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购房首付最新消息(持续更新)

导语 自2024年10月9日起,长春对于贷款购买住房的居民家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再区分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15%。

  10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吉林省分行发布《吉林省优化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对长春市、吉林市、延边州、四平市、通化市、白城市、辽源市、松原市、白山市共9个城市,统一首套房和二套房商贷首付比例。政策自2024年10月9日起执行。

  政策原文:

吉林省优化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更好地支持城乡居民刚性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吉林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按照《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的通知》要求,吉林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按照因城施策原则,根据当地房地产市场形势变化及城市政府调控要求,对长春市、吉林市、延边州、四平市、通化市、白城市、辽源市、松原市、白山市共9个城市的个人住房贷款政策作出以下调整:

  对于贷款购买住房的居民家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再区分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15%。此项政策自2024年10月9日起执行。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长春本地宝】,在对话框回复【房贷】可获各大银行首套房贷利率最新消息、调整公告原文、lpr最新报价2024年、lpr利率历史数据查询、吉林省首套房贷利率下限等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