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长春雪博会消费券活动公告

导语 第七届吉林冰雪产业国际博览会将于12月14日-12月21日在长春举行,本届雪博会消费券活动公告已经发布,具体内容详见正文。

第七届吉林冰雪产业国际博览会消费券活动公告

  一、主要内容

  (一)资金安排

  消费券发放额度为200万元人民币,在文旅厅2024年财政资金预算中安排。

  (二)活动时间

  本活动时间为2023年12月15日至2023年12月19日(共计5天),每日9点、12点、15点定时发放,数量有限先到先得。

  (三)发放范围

  第七届吉林冰雪产业国际博览会活动现场(长春市会展中心)

  (四)消费品类

  本次发放的消费券为电子消费券,金额共计200万元。

  1.品类

  装备类(电子消费券共计120万元);

  综合类(电子消费券共计80万元);

  2.面值

  分为四种面值,800元、300元、50元、30元,四种面值共计投放电子消费券22250张。其中800元、300元共计发放2250张,活动期间内每个支付宝账号限领一张。50元、30元共计放发20000张,活动期间内每天每个支付宝账号限领一张。

  3.核销方法

  以上电子券核销方法为:满3000元立减800元,满1000元立减300元,满200元立减50元,满100元立减30元。

  各类消费券不找零、不可重复使用,每笔消费限用一张消费券。

  二、领取方法

  第七届吉林冰雪产业国际博览会现场通过支付宝APP扫描二维码,进入“吉社通”小程序,首页点击活动页进入消费券列表进行领取。消费券会存入支付宝首页的“卡包”中,必须有效期内在第七届吉林冰雪产业国际博览会现场参与核销的商户中进行核销。先到先得发完为止。同一手机号为、同一支付宝账号、身份证号、手机终端,均视为同一人。

  三、注意事项

  (一)参与活动的支付宝用户需要在支付宝APP绑定手机号码,且已完成实名认证。

  (二)为保证活动有序进行,如消费者出现买卖消费券及其他作弊违规行为(如刷单、套现等),将取消其活动参与资格,并收回已获得的消费券。构成违法犯罪的,提请公安机关依法依规查处。

  (三)在有效期内使用消费券的订单发生退货时,消费券可再次使用,退款后的消费券有效期不变,退款时要将消费券有关商品全部退还商户,完成退货后优惠券自动退还至支付宝,如超出有效期或有效期内交易仅部分退款,消费券无法再次使用。

  (四)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如发生不可抗力等因素,消费券发放及使用出现变更或调整,以政府相关公告为准。

  (五)消费券有效日期为:2023年12月15日9:00至2023年12月19日17:00,过期自动作废,请注意在时限内消费使用。

  (六)消费券不能用于线上支付和个人转账,不可叠加使用,不设找零。

  (七)详情见支付宝APP中的消费券使用细则。

  (八)消费券使用和发放由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最终解释权。

  (九)平台咨询电话:96123888;支付宝客服电话95188。

  四、消费券领取流程

  1. 在第七届吉林冰雪产业国际博览会,现场可下载支付宝APP

  2. 在支付宝首页搜索框中输入“吉社通”

  3. 点击进入吉社通小程序

  4. 在支付宝首页搜索“吉社通”或扫描二维码进入吉社通小程序

  5. 进入吉社通主页点击第七届吉林冰雪产业国际博览会活动页面,进入消费券领取列表

  6. 点击“立即领取”,获得页面上所示金额的消费券

  7. 领到的消费券在支付宝首页的卡包中查看并使用

  8. 具体活动详情请扫下方二维码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长春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雪博会消费券】可获2023长春雪博会消费券领取入口/方式、发放时间/活动规则、雪博会超全攻略(时间地点+门票+展区+活动+打卡攻略)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