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办理时间调整

导语 为缓解中心城区早晚高峰交通压力,长春市进一步完善错峰上下班措施,日前,市政府办公厅下发相关通知,并于12月7日起实施。

  关于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调整业务办理时间的通知

  各缴存单位、职工:

  根据《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错峰上下班措施的通知》要求,自12月7日起,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包括所辖分理处)将业务办理时间统一调整为:

  办公时间:

  冬季 工作日9:00-16:30夏季 工作日9:00-17:00

  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时间:

  冬季 工作日9:00-16:00夏季 工作日9:00-16:30

  公积金归集窗口业务(缴存、变更、转移等)办理时间:

  冬季 工作日9:00-16:00夏季 工作日9:00-16:30

  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业务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1:30每月扣款日(20日,遇节假日顺延至20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及扣款日后第一个工作日不能办理

  12329热线人工语音服务时间:

  冬季 工作日9:00-16:00

  夏季 工作日9:00-16:30

  注:

  冬季工作日16:00为银行轧账时间,16:00-16:30无法办理业务

  夏季工作日16:30为银行轧账时间,16:30-17:00无法办理业务

  其他业务工作日正常办理

  此通知。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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