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长春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导语 长春市地方道路运输管理局2017年6月26日发布了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全国公共科目考试大纲),对考试内容发布做了说明。
考试项目、范围:
1.政策、法律法规30分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等国家出租汽车政策、法律法规18
《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劳动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权责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信访条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等法律法规的有关内容12
2.安全运营安全运营生理与心理知识2分
车辆安全检视2
行车安全基本要求4
复杂天气和特殊路段的安全行车要求6
车辆突发情况处置6
车辆维护与常见故障处理4
自我安全防范2
常见危险品的基本知识2
3.职业道德4分
社会责任2
出租汽车驾驶员职业道德2
4.服务标准26分
服务流程10
车辆服务要求4
驾驶员服务仪容2
驾驶员服务用语和言行举止4
特殊人群服务2
服务禁忌2
服务评价与投诉处理2
5.其他相关知识12分
运价与计程计价设备使用知识2
信息安全2
节能与环保知识2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2
保险常识和交通事故理赔2
应急保障、消防和乘客救护基本知识2
注考试方式:
1、方式实行全国统一题库,采用计算机系统随机抽题的方式考试。
2、考试时间60分钟。
3、考试试题共85道题,题型分为判断题、单项选择题和多项选择题,其中判断题15题,每题1分;单项选择题55题,每题1分;多项选择题15题,每题2分。
4、考试总分100分,80分及以上为考试合格。
5、每场考试应当不少于2名考核员,考试成绩必须由2名考核员签字确认。考试成绩应在考试结束10日内公布。
6、判断题和单项选择题,每错1题扣1分。
7、多项选择题,每错1题扣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