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户口迁入收费(原户口在校招聘入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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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春户口迁入收费(原户口在校招聘入户的)

  1、丢失、损坏补办及过期失效重办户口迁移证,4元/证(粤价费(1)函[1994]57号及财综[2012]97号)

  2、丢失、损坏补办居民户口簿,10元/本(粤价[1996]238号及财综[2012]97号)

  3、丢失、损坏补办集体户口簿,40元/本(粤价[1996]238号及财综[2012]97号)

  4、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20元/证(粤价[2004]24号)

  5、丢失、损坏补领居民身份证,40元/证(粤价[2004]24号)

  6、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10元/证(粤价[2004]24号)

  》》》》》长春本地宝为您整理了更多关于长春户口的迁入,迁出,迁移,变更等的相关信息,详情请查看本地宝长春户口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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