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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2026长春经开供热集团供热费收缴通知(时间+金额)

导语 2025-2026长春经开供热集团供热费收缴通知,缴费时间地点以及金额都已经整理好了,详细请看正文。

  2025-2026长春经开供热集团供热费收缴通知


  1.缴费时间:

  2025年8月18日-10月20日

  2.缴费标准:

  居民27/m、、非居民31元/㎡(如遇政府热价标准调整,热价按新标准执行,多退少补)。

  特别提醒:按《长春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热用户应当在每年九月二十日前到供热企业办理停供或恢复整个供热期用热手续,逾期将不予办理。根据长政公联字【2011】8号文件第5条规定,未提出不供热申请、未缴纳20%基础热费的用户(不含新建房屋)在供暖期内用热,需缴纳供热期全额热费。按《长春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本市供热期为当年的十月二十日至次年四月六日二十四时,请在10月20日前足额缴纳本年度热费,逾期将予以停热断管处理。

  3.缴费方式:

  (1)本采暖期供热状态无变化的用户,请于10月20日前(停供9月20日前)登录微信搜索“经开供热”的服务号,支付宝生活缴费搜索“长春经开供热集团”,输入用户编码即可查询缴费。也可持热费缴费卡(凭“用户编码”即可缴费)到市内建设银行(卡伦支行不支持缴费)或光大银行各储蓄网点缴纳热费;

  (2)本采暖期供热状态变化的用户,请持热费缴费卡于9月20日前到所属分公司办理报停或恢复供热手续,并缴纳热费;用户也可以通过打电话进行报停和恢复申请,业务登记后,以缴费成功为准(特别提示:电话办理停供或恢复的热用户,需在二日内缴费,如逾期将恢复为上年度供热状态);

  (3)有历年陈欠热费的用户,请于9月20日前到分公司补齐欠费后,可办理供热或报停业务;

  (4)初次领卡或需要更名过户的用户,请持身份证及房屋产权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属分公司签订供热合同并领取“纸质缴费卡片”;

  (5)缴费卡丢失的用户,可以打电话查询“用户编码”即可缴费;

  (6)需要开具发票的热用户,需持银行代缴费凭证或微信、支付宝缴费记录,于2025年12月31日前到所属分公司办理,逾期不予办理。

  4.经开供热集团各分公司地址及收费联系电话(详情看原文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xv6LNGKJdjxHjxJte7oHhA

  >>长春供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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