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长春市高校毕业生就业生活补贴申请(对象+条件+材料)(暂行)
导语 2025长春市高校毕业生就业生活补贴按学历分别补贴每月1000元、1500元、2500元。
2025长春市高校毕业生就业生活补贴申请(对象+条件+材料)(暂行)
长春市高校毕业生就业生活补贴个人申请的内容如下。
一、高校毕业生个人申报(基础部分)
本补贴每月1000元、1500元、2500元的基础部分,以个人方式申报。
(一)补贴对象
在长春市工作并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且由用 人单位按规定在长春市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当年应届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不含县(市) 区、开发区及以上实施、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人员〕
(二)补贴标准
按博士研究生每月2500元、硕士研究生每月1500元、本科 生每月1000元的补贴标准,给予最长24个月的就业生活补贴基础部分。
(三)申报条件
申报高校毕业生就业生活补贴的人员(以下简称申报人)须满足的条件:
1.高校毕业生被县(市)区、开发区以下政府机关录用,具 有公务员身份且未享受各级财政安家类补贴、工作地在长春市,并按规定在长春市缴纳社会保险;
2.高校毕业生与依法注册登记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 动合同中约定的工作地在长春市,并按规定在长春市缴纳社会保 险;
3.高校毕业生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工作地在长春市, 并按规定在长春市缴纳社会保险。
(四)申报材料
1.高校毕业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境外和港澳 台高校毕业生需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 认证书);
2.高校毕业生本人已激活金融功能的社保卡;
3.政府机关考录人员提供《录用审批表》;
4.在企事业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一 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5.其他佐证材料。
(五)申报程序
1.个人申请。高校毕业生可在手机端登录微信小程序“灵动长春”中“政策直达”或电脑端登录“长春市政策服务网上大厅”(https://zc.zsj.changchun.gov.cn)搜索“长春市高校毕业生就业生 活补贴”模块“个人申报”入口,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相关材料在线申报。
2.初审。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对高校毕业生提供 的各类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3.审核。市人社部门对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初审 合格材料进行审核并汇总,确定当期符合申领条件人员名单及金 额。
4.公示。审核通过后,市人社部门将当月新增符合申领条件 人员名单在“长春市政策服务网上大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5.兑现。公示无异议后,按月核验申报人上月实际缴纳社会 保险费信息,核验无误后发放到高校毕业生提供的社保卡金融账 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