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2021大学毕业生购房补贴详情

导语 <长春市促进应届高校毕业生来 (留) 长创业就业若干措施 >的通知有效期延长到2022年5月29日,受益高校毕业生范围调整为毕业两年内离校未就业和当年度在校即将毕业(含已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其中购房补贴详细详见正文。

  长春高校毕业生购房补贴详细

  1. 政策内容

  对已办理落户手续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在我市采取全款或商业贷款方式购买首套商品房,可凭购房凭证申请2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2. 申报对象和条件

  已办理落户手续的毕业两年内离校未就业和2021年度在校即将毕业(含已毕业)的高校毕业生

  3. 办理流程

  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完成购买首套商品房后,可填写《长春市应届高校毕业生购置商品房补贴申请表》(市房地局提供表格式样),直接到市房地局指定办理部门进行办理。

  4. 所需材料

  (1)《长春市应届高校毕业生购置商品房补贴申请表》;

  (2)高校毕业生本人身份证、毕业证;

  (3)高校毕业生本人落户手续;

  (4)高校毕业生本人购房合同、不动产发票(购房使用商业贷款的还需提供商贷相关资料)。

  5. 申报时间和办理时限

  即时申报。相关手续办理完毕后,市房地局将一次性购房补贴按程序发放给高校毕业生。

  6. 责任部门

  市房地产监测中心,咨询电话:0431—81810270。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长春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租房补贴】可获取长春高校毕业生租房和生活补贴公示名单(2023年10月)、申请入口、补贴标准、申领条件/材料/流程、政策细则、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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