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个税年度汇算综合所得是什么?怎么算?
导语 综合所得共包括四项:居民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什么是综合所得?
综合所得共包括四项:居民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涉及其他所得吗?
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仅汇算纳入其范围的四项所得,不包括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也不包括纳税人选择不计入综合所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等。
年度汇算的“年度”怎么算?
年度汇算的“年度”即为纳税年度,也就是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年度汇算时的收入、扣除,均为该时间区间内实际取得的收入和实际发生的符合条件或规定标准的费用或支出。如,实际取得工资是在2020年的12月31日,那么它就属于2020年度;实际取得工资是在2021年的1月1日,那么它就属于2021年度。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长春本地宝】,关注后回复【个税】可获取2024年度个税退税预约及办理入口/个税APP下载、汇算清缴办理时间、操作流程、通知原文、个税税率表、个税计算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