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这些高速公路2018年11月1日起收费打折

导语 吉林省高速公路试点实施差异化收费优惠政策正式公布了,将于11月1日起实施。最大优惠通行费用按7折收取。

  吉林省高速公路试点实施差异化收费优惠政策正式公布了,将于11月1日起实施。最大优惠通行费用按7折收取。

  对行驶在G1112集双高速通化至东丰段、G25长深高速长春至双辽段的合法运载的客、货运车辆,车辆通行费8折优惠;

  对行驶在S26抚长高速营城子至松江河段、G11鹤大高速新开岭至西沟段的合法装载货运车辆(不包含集装箱车辆,集装箱车辆优惠政策不与其它优惠政策叠加),车辆通行费8折优惠。

  调整原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行驶我省高速公路超限限值优惠标准,对运输符合《集装箱分类、尺寸和额定质量》(GB/T1413-2008/ISO668:1995)规定的20英尺或40英尺箱体,合法装载和超限超载幅度不超过《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规定的货物运输车辆超限限定标准的四轴及以上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车辆通行费按照货车计重收费标准的75%计收。

  对行驶在S1112汪延高速公路、S1211延龙高速公路、G12珲乌高速白城至松原段和G4512双嫩高速白城至镇赉段的合法装载货运车辆(不包含集装箱车辆,集装箱车辆优惠政策不与其它优惠政策叠加),车辆通行费7折优惠。

  上述三项差异化收费优惠政策试点期限自2018年11月1日起执行,2019年12月31日截止。之后视执行情况决定是否延期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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