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

  • 健康申报吉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申报对象 党和国家机关、企业单位、事业单位员工
    申报内容 1.单位组织复工人员认真填写个人健康信息报告表,掌握真实准确健康信息,不得瞒报、漏报。

    2.单位组织复工人员上岗前进行体温测量,如实登记,并实行健康日报告制度,由单位汇总后报属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抄送属地卫生健康机构。

    3.单位实行外来人员体温检测和来访登记制度,对发热和异常症状的来访人员及时向属地卫生健康机构报告,并做好应急隔离。

    4.单位复工应向属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备,并签署法律责任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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