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长春农安县金虎迎新惠购龙城消费券活动详情

导语 长春农安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面向所有在农人员(含域外来农人员)发放第一轮电子消费券,在县域限额以上统计在库零售和住宿餐饮企业消费使用,具体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名称

  金虎迎新·惠购龙城

  二、活动时间

  总体时间为:2022年1月21日--1月29日,共发放3轮次。

  具体为:1月21日9:00开始第一轮抽奖,1月23日24:00消费券使用到期,到期未使用的消费券资金系统自动收回到奖池;1月24日9:00开始第二轮抽奖,1月26日24:00消费券使用到期,到期未使用的消费券资金系统自动收回到奖池;1月27日9:00开始第三轮抽奖,1月29日24:00消费券使用到期,到期未使用的消费券作废,到期未使用的消费券资金返还财政或转作下一轮消费券促消费活动资金使用。

  三、组织单位主办单位:农安县人民政府承办单位:县工信局协办单位: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纪委监委、县审计局、县公安局、县融媒体中心、农安县古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农安县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运营商)。

  四、资金预算第一轮消费券促消费活动政府共投入消费券资金100万元,同时企业配套一定的让利优惠资金。

  五、消费券发放范围及主体门类

  (一)消费券投放范围全体在农人员(包括域外来农人员)。

  (二)参加活动主体范围消费券发放范围:全县统计在库限额以上零售企业(农安欧亚仅限家电、百货和超市自营及联营部分)。

  (三)参与活动企业门类全县统计在库限额以上家电、加油站、超市、药店、书店、住宿餐饮(限定小微企业龙府大酒店)零售企业。

  六、活动事项

  (一)金额设置和发放数量设置

  本次发放消费券共投放总金额100万元,设置8种面额,分别是10000元、5000元、1000元、500元、200元、100元、50元、20元,共投放11850张。设置5个品类消费券,分别为家电百货类消费券、超市类消费券、餐饮类消费券、加油站类消费券、药店书店类消费券。其中:家电百货类消费券总金额20万元,投放360张;汽车类消费券总金额30万元,投放40张;加油站类消费券总金额5万元,投放850张;超市类消费券总金额15万元,投放4000张;药店书店类消费券总金额15万元,投放3600张;餐饮类消费券总金额15万元(满减)。

  (二)申领方式

  在农人员可通过微信关注“幸福农安”公众号“农安县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公众号,点击优惠券,进入幸运大转盘首页,输入姓名、手机号、验证码进行绑定。抽奖开始时在家电百货、超市、汽车、加油站、药店书店5个品类里进行选择,每个品类最多抽取一张,点击抽奖,弹出幸运大转盘,点击幸运大转盘“抽奖”进行领取。成功领取消费券后,消费券在线下付款时使用,消费时抵扣同等面额,汽车类消费券原则上不得使用现金结算。

  (三)消费券使用方法

  所有消费券使用均限定使用门槛,家电百货类、加油站类、超市类、药店书店类消费金额至少为消费券金额3倍以上(含3倍)。例如:面额100元消费券的使用条件为消费达到300元以上(含300元),否则不能使用。消费券发放后即时生效,发放的消费券有效期为3天,到期未使用的消费券自动失效,消费券金额滚入消费券资金池。消费者可在“幸福农安”公众号或“农安县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公众号“我的消费券”查看电子消费券抽取情况,按消费券类别(家电百货、超市、加油站、药店书店、住宿餐饮)到指定的商家消费,付款时需出示电子消费券,由商家在后台确认消费者电子消费券,并根据实际填写消费种类和拉动消费的金额,电子消费券在指定消费场所十足抵用,不可以进行转让或叠加使用,每笔交易仅限使用一张消费券。消费券的使用不影响同时享受商家的其他优惠活动。汽车消费券由于金额较大,在使用时,需要汽车销售企业上传消费付款凭证、发票和消费者本人手持身份证的照片,确保抽取奖券和使用奖券为同一人。因受车辆车型不能及时到货影响车辆发票开具及落籍等可延长一个月,但消费者购车信息必须按照规定要求录入消费券发放小程序后台系统。住宿餐饮类(限上小微企业龙府大酒店)消费券采用满减方式,满300元减100元、满500元减150元、满1000元减300元、满2000元减600元、满5000元减1500元、满10000元减3000元、满20000元减6000元,发生每一笔消费时需企业在小程序后台上传消费者消费转账凭证及消费发票,不得现金支付,否则不予核销。消费券的使用不影响同时享受商家的其他优惠活动。

  七、注意事项

  1、为保证活动有序进行,如消费者出现买卖消费券及其他作弊违规行为(如刷单、套现等),将取消其活动参与资格,并收回已获得的消费券。构成违法犯罪的,提请公安机关依法依规查处。

  2、参与活动的消费者,应主动配合商家为做好疫情防控采取的必要措施。

  3.在有效期内使用消费券的订单发生全额退款时,消费券不可再次使用,消费券资金自动收回到奖池。退款时要将与消费券有关的商品全部退还商家,实际消费金额退还消费者。

  4.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如发生不可抗力等因素,消费券发放及使用出现变更或调整,以政府相关公告为准。

  5.咨询电话:0431—83361091。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长春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消费券】可获2024长春消费券发放最新消息/汇总+发放时间+领券入口+可用商家名单+使用规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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