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白山市开学时间最新消息(持续更新)

导语 按照《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度中小学假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中小学按照计划于3月1日正常开学,社会培训机构(含民办幼儿园)于3月1日起恢复线下教育教学活动。

  2021白山市中小学开学时间

  根据白山市教育局近日发布的《关于做好全市中小学开学和教育培训机构(含民办幼儿园)恢复线下教育教学工作的通知》(白山教防控办字(2021)9号文件),按照《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度中小学假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中小学按照计划于3月1日正常开学,社会培训机构(含民办幼儿园)于3月1日起恢复线下教育教学活动。

  关于做好全市中小学开学和教育培训机构 (含民办幼儿园)恢复线下教育教学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中小学校(职业学校、幼儿园)、相关单位:

  按照《关于做好 2020—2021 学年度中小学寒假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中小学按照计划于 3 月 1 日正常开学,社会培训机构(含民办幼儿园)于 3 月 1 日起恢复线下教育教学活动。为确保全市中小学全面开学、正常开学和安全开学,教育培训机构(含民办幼儿园)恢复线下教育教学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完善开学前校园疫情防控各项方案、预案、流程,确保开学方案精准可行。

  各地、各校要结合实际,在开学前组织1开展相应的入校流程、应急处置等演练。

  二、进一步做好校园疫情防控物资储备、校园卫生清洁、消毒等工作。

  要确保学校疫情防控物资满足需求并可持续供应,要在开学前对校园内教室、走廊、各种功能室、食堂、宿舍等相关场所进行全面消毒,确保校园环境整洁安全,符合校园疫情防控要求。要按要求进一步完善学校隔离室设施、设备和工作流程,确保一旦出现状况,能够发挥作用。

  三、进一步做好人员管控。

  全面开展排查,对 14 日内有离白行程史、身体状况异常的师生员工情况要精准掌握。认真贯彻执行白山市疫情防控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1 年春运期间返(来)白人员有关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白山防办发〔2021〕59 号)(见附件一)要求,近 14 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省外旅居史的师生员工暂不返校,按照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社区)的相关要求确定返校时间,落实隔离、核酸检测等相应防控措施;返校前 14 天内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腹泻、味觉嗅觉减退等症状的,排除新冠肺炎病毒感染且症状消失 72 小时后方可返校。开学前,全体师生员工必须如实填报由本人签字的《师生健康状况信息登记表》《师生共同生活离白家庭成员健康状况信息登记表》,并在开学(返校)当日将纸质稿上交学校存档。

  四、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上好开学第一课。

  各地、各校要精心设计好开学第一课,结合疫情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事迹,要面向广大学生加大宣传力度,弘扬社会正能量,培养学生爱党、2爱国的家国情怀。并就疫情防控要求、防控知识和健康常识开展培训,提高学生的防控意识和能力。

  五、进一步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一是入校流程管理要到位。严格落实扫码、测温、间隔一米入校等疫情防控要求,把好入校门、楼门和教室门三道关口,设置好专门通行路线,关键部位要有专人引导和管理,防止聚集。

  二是晨午晚三检要到位。要严格落实每日学生晨午晚体温检测制度,做好记录,确保规范准确。

  三是师生出缺勤管理要到位。每日对师生出缺勤情况进行详细统计,对因病缺勤师生要做好跟踪和记录,按规定及时上报。

  六、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机构(含民办幼儿园)疫情防控督查。

  各地要指导教育培训机构(含民办幼儿园)参照上述要求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教育培训机构(民办幼儿园)须经所在地教育行政等部门对疫情防控要求评估检查合格后,方可恢复线下教育教学活动。

  七、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

  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春季开学工作,压实疫情防控属地和学校主体责任,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传导压力,要加强对开学工作的督导检查或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市教育局将进行专项检查和抽查,对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责、问责。

  白山市教育局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1 年 2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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