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满洲里市返回吉林市人员排查管控公告汇总

导语 近期,吉林市多地发布关于加强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市返(来)吉人员排查的公告,包括昌邑区、船营区、桦甸市、舒兰市等。详见文章!

  舒兰市关于加强内蒙古满洲里市返(来)舒人员排查管控的公告(节选)

  一、对11月5日以来自内蒙古满洲里市返(来)舒人员,必须立即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屯)和单位登记报备,如实报告出发地、出行方式、健康状况等信息,并签订《内蒙古满洲里市返(来)舒人员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如出现瞒报、漏报等情况,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

  二、对内蒙古满洲里市返(来)舒人员严格按照《关于加强内蒙古满洲里市返(来)舒人员管控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官方公布相关地区风险等级前,内蒙古满洲里市暂时按照中风险地区管理(管理办法居家隔离14天,进、中、出3次核酸检测)。没有核酸检测阴性相关证明信息的人员,到达我市后立即进行核酸检测。

  点击查看:内蒙古满洲里市返回舒兰市人员需要隔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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