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首宗境外输入病例是中国人吗?

导语 3月24日0-24时,全省新增境外输入确诊病例1例(长春市),该病例系长春籍留美学生。

  3月24日0-24时,全省新增境外输入确诊病例1例(长春市),该病例系长春籍留美学生,乘坐CZ610航班(38D)自美国洛杉矶出发,3月20日5时到达沈阳机场,入境时体温正常,沈阳海关给予核酸采样后放行,当日由长春驻沈阳转运工作组通过专车转运,13时50分到达长春市集中隔离点并进行核酸检测。

  当日21时长春市接到海关通报,该病例入境检疫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立即由120转运至市传染病医院进行隔离医学观察。

  3月21日,长春市核酸复检结果阳性,患者体温正常,无异常症状,市级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并已通报有关省份排查同航班相关人员。

  3月24日,患者肺部CT影像学检查显示有炎症改变,符合新冠肺炎病情进展,经省、市级专家组会诊,订正为确诊病例。

  该病例无长春市内行动轨迹,同转运车辆6名密切接触者均在指定地点进行隔离医学观察。

  温馨提示

  一、境外进入(返回)我市人员,本人或亲属应提前1-2天向进入(返回)所在单位(企业)、社区(乡镇)如实报告人员姓名、联系方式、所在国家、返程日期、所乘交通工具和健康状况等相关信息。接到报告单位要第-时间向所在县(市)区、开发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由所在县(市)区、开发区负责做好专车接送,并直接送到集中隔离点或居家隔离。

  二、境外进入(返回)我市人员到达后,应主动配合体温检测、证件查验,在集中隔离观察点或实施严格居家隔离14天。

  三、境外进入(返回)人员出现发热或上呼吸道症状的,要立即联系所在社区(乡镇),由120专车转运至发热门诊进行诊治、留观。

  四、本公告发布前已入境的人员,应立即向相关社区(乡镇)报告,采取隔离措施。各社区(乡镇)要加强监管,并提供健康管理服务。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长春本地宝,在对话框回复【疫情】获取吉林省各市疫情最新消息以及全国各地隔离政策查询系统等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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