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河重点段治理工程建设征占地范围内禁止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

  为做好吉林省珲春市珲春河重点段治理工程建设,确保工程前期建设征地实物调查工作顺利进行,维护相关单位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等相关规定,吉林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禁止在吉林省珲春市珲春河重点段治理工程建设征占地范围内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吉林省珲春市珲春河重点段治理工程由珲春河干流堤防、回水堤及护岸工程组成。干流堤防工程左岸始于支流太阳河河口,途经三家子满族乡东岗子村,板石镇南秦孟村、新农村、柳亭村,终到板石镇孟岭村,防护工程总长12.61公里;右岸始于哈达门乡中心村,终到哈达门乡胜利村,防护工程总长4.3公里。回水堤工程包括太阳河回水堤及光新河回水堤。太阳河回水堤左岸涉及板石镇南秦孟村,右岸涉及近海街道春景村,防护工程总长1.82公里;光新河回水堤左岸涉及板石镇南秦孟村、新农村,右岸涉及板石镇南秦孟村,防护工程总长2.47公里。护岸工程左岸始于杨泡满族乡杨木林子村,途经近海街道春景村,板石镇南秦孟村、新农村,终到板石镇孟岭村,防护工程总长4.32公里;右岸始于哈达门乡一松亭村,途经哈达门乡平安村、河北村,英安镇新明村,三家子满族乡三家子村、东岗子村,终到三家子满族乡沙坨子村,防护工程总长4.76公里。

  该工程干流堤防和回水堤防建设征占地范围为上述范围内堤防迎水坡坡脚以外30米,背水坡坡脚以外30米范围内。护岸工程建设征占地范围为上述范围内现有河道岸线以外20米范围内。

  二、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在吉林省珲春市珲春河重点段治理工程建设征占地范围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禁止擅自开发土地、修建房屋及新建其他设施,禁止新栽多年生经济作物和林木。相关部门要立即停止办理该区域内项目及资源开发的有关证照。

  三、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上述区域内新迁入的人口不享有相关补偿政策。相关地区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政府有关政策及规定,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坚决制止并依法严肃查处。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