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农民工返长春 交通费有补贴

导语 即日起至4月30日,长春市总工会决定继续开展“春雁回归·农民工平安返长”交通费补贴活动,为符合条件的外地农民工提供交通费补贴。

  鼓励外地农民工积极投身长春经济建设,推动长春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即日起至4月30日,长春市总工会决定继续开展“春雁回归·农民工平安返长”交通费补贴活动,为符合条件的外地农民工提供交通费补贴。

  此次活动将根据农民工原籍所在地返长的正规运营交通票据票面金额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补贴上限300元(300元以内实报实销)。

  活动期间,由原籍返回长春工作的外地农民工,同时符合非长春市户籍农民工(九台区和双阳区属于非长春市户籍)、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由原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含出租车、网约车类)返长三项条件的,可申请一次性交通补贴。

  办理交通费补贴可向所在单位工会提出申请,提供本人2月5日至4月30日期间,由原籍所在地返长的正规运营交通票据,填写《“春雁回归·农民工平安返长”交通费补贴活动申请表》。5月10日前,由所在单位工会按工作流程统一办理,交通补贴款将于5月30日前打入工会会员服务卡或工商银行卡中。咨询电话:88951991;88912216。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