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长春市这些地块将列入养老服务设施用地范围

导语 长春市国土资源局近日发布《长春市区2018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公告》,其中养老服务设施用地100公顷。

  长春市国土资源局近日发布《长春市区2018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公告》,其中养老服务设施用地100公顷。长春市以下区域将列入养老服务设施用地范围。

  为深入落实市委第十三届三次全体会、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市政府工作报告、全市经济工作会、全市项目建设和服务业发展暨招商引资大会等重要会议关于全市发展总体布局的要求,充分体现土地要素对经济社会发展支撑作用,结合过去三年全市用地需求实际,制定2018年度市区供地计划,现予公告。

  2018年度市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经营性用地600公顷,工业仓储用地700公顷,棚户区项目用地150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450公顷,交通运输用地550公顷,保障性住房用地80公顷,特殊用地50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70公顷,科研教育用地100公顷,养老服务设施用地100公顷,社会停车场用地30公顷,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用地20公顷,旅游用地100公顷。双阳区和九台区按照县级管理权限,自行制定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长春市区2018年养老服务设施用地供应计划表

单位:公顷

区域

宗地位置

面积

新区

万顺小区以东、超达大路以南、西越达路以北

5.89

净月区

长春市新湖镇红田村土别岭屯林地以北、田间路以东、村屯路以西的范围内

6.4

净月区

长春市新湖镇红田村土别岭屯林地以北、田间路以东、村屯路以西的范围内

5.0

净月区

新湖镇红田村后榆屯附近

2.0

净月区

新湖镇新兴村刘家学坊屯北侧、小车网地景家沟菜地东侧、鸡舍地东道西侧

15.0

净月区

新湖镇加官村后山屯。

3.0

净月区

新湖镇长山村新化水库南侧

5.0

汽开区

北至丙二十九路、南至东风大街、西至丙八街、东至丙五街

8.9

汽开区

北临丙二十九路、东临丙五街

2.9

莲花山

东至泉眼大街,南至耕地,西至耕地,北至耕地

3

  说明:本年度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实行总量控制,地块可调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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