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长春市这些地块将列入特殊用地范围

导语 长春市国土资源局近日发布《长春市区2018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公告》,其中特殊用地50公顷。

  长春市国土资源局近日发布《长春市区2018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公告》,其中特殊用地50公顷。长春市以下区域将列入特殊用地范围。

  为深入落实市委第十三届三次全体会、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市政府工作报告、全市经济工作会、全市项目建设和服务业发展暨招商引资大会等重要会议关于全市发展总体布局的要求,充分体现土地要素对经济社会发展支撑作用,结合过去三年全市用地需求实际,制定2018年度市区供地计划,现予公告。

  2018年度市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经营性用地600公顷,工业仓储用地700公顷,棚户区项目用地150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450公顷,交通运输用地550公顷,保障性住房用地80公顷,特殊用地50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70公顷,科研教育用地100公顷,养老服务设施用地100公顷,社会停车场用地30公顷,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用地20公顷,旅游用地100公顷。双阳区和九台区按照县级管理权限,自行制定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长春市区2018年特殊用地供应计划表

单位:公顷

区域位置

地块四至

总面积

汽开区

绕城内东至空地、南至空地、西至空地、北至丙十四街

0.15

莲花山

东至耕地,南至林地,西至劝农大街,北至林地

11

莲花山

东至村路 ,西至耕地,北至耕地,南至耕地

11

  说明:本年度特殊用地实行总量控制,地块可调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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