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朝阳区南湖大路南旧城改造项目确定征收范围

导语 征收范围:东起长房集团、西至前进大街西胡同、南起晨光花园小区、北至南湖大路,规划用地面积1.8736公顷。捆绑区域:南湖大路与松辉路交会的轻工平房,规划用地面积0.0778公顷。

  长春市拟对朝阳区南湖大路南旧城改造项目范围内的房屋实施征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东起长房集团、西至前进大街西胡同、南起晨光花园小区、北至南湖大路,规划用地面积1.8736公顷。捆绑区域:南湖大路与松辉路交会的轻工平房,规划用地面积0.0778公顷。

  二、征收部门:长春市朝阳区房屋征收工作管理办公室。

  三、暂停办理: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19年1月24日止,有关部门暂停办理征收范围内房屋新建、扩建、改建以及改变房屋用途和迁入户口或分户、办理企业和个体工商业户经营许可等相关审批手续。

  四、禁止事项: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五、房屋调查登记: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18年3月24日止,征收部门对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并根据《长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第九条之规定,对旧城区改造范围内的被征收人是否同意改造征求意见。未经登记建筑调查、认定和处理应由相关部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六、其他事项:《征收补偿方案》和《房屋征收决定》将依据法定程序另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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